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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梅山高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9 14: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梅山高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5.00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司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站查询截屏。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4-29 14: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点击查看.cn)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在线打印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点击查看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6.2、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点击查看**总校
联系人:吴校长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1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铁**街128号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1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180****点击查看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