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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预沉厂引黄一期、二期平流池清淤服务招标公告
上传时间:2025/7/15 17:19:11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托县预沉厂引黄一期、二期平流池清淤服务已由托****点击查看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100.00%(自 筹100.00%,政府投资0.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托县预沉厂引黄一期、二期平流池清淤服务;
2.招标内容:托县预沉厂引黄一期、二期平流池清淤服务项目,本项目为托县预沉厂引黄一期、二期平流池区域清淤95812.30万m3,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标段划分:托县预沉厂引黄一期、二期平流池清淤服务标段;
4.服务期:90天
5.服务地点:**市**县**镇;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施工综合资 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 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 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 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 企业、法定代表人各自的网页截图;
6.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须 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各自的网页截图;
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如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企业的网页截图。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
时间:2025年 7 月15日 至 202 5 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发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请以“公司名称(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邮件主题并在邮件中留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2.1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2.2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 . 3 投 标 人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4.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
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 行贿犯罪记录。5.文件售价:5 00元,售后不退。
递交款项指定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账 号:778****点击查看10653
联行号:104****点击查看0004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 8月 5 日 9 时 3 0 分 。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 古**市**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携带纸质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走一楼南侧供 应商专用通道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委托单 位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 )、**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 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其他说明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缴纳 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 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 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点击查看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91****点击查看1131
行 号:304****点击查看01951
3.交易场所:****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点击查看市**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点击查看645
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清源路甲2号供水大厦
联 系 人: 赵宸
联系电话:0471-461061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西营街1号院:****点击查看中心C座
联 系 人 : 赵萌、王曦晨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7617、180****点击查看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