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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546-****点击查看863
通讯地址:**大道与**路交汇处西侧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基泥浆**化处置项目 | **省**市**区**街道**路与华丰路交叉路口西500****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油田创业园片区内(E118°35′43.327″,N37°31′19.688″)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公司 | 该项目为**,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地3864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厂房、固相储存间、办公区、员工宿舍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泥浆压滤机、泥浆接收池、储存罐(池)、周转罐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废弃钻井泥浆90万方的生产能力。 | 1、水污染物:水基泥浆液相经高效气浮机处理后,35381m3/a回用于废弃泥浆接收池,1650m3/a用于项目洒水抑尘,705975m3/a排入**市**区鲁通****点击查看公司;生活污水排入**市**区鲁通****点击查看公司。 注:根据《溢洪河**街道段管网改造项目》油田创业园规划二号**侧**污水管网,在企业大门外公**侧,建设完成后进行并管,并管前,本项目不运行。 2、废气:PAC解包和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洒水等措施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3、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置,占地面积30m2,位于固相储存间东北角,废滤布、废聚合氯化铝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水基泥浆固相暂存于固相储存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占地面积30m2,位于固相储存间西南角,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沾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时执行联单制度,及时续签合同。 4、噪声:对泵类、搅拌机等设备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6、其它要求: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7、总量控制:本项目不分配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