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3栋3单元405室
法定代表人:张柱桥
邮编:332200
你公司递交的关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5年6月24日收悉,****点击查看公司提出对采购文件质疑事项,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评标标准技术分当中的项目实施计划,人员、设备配置情况,商务部分当中的售后服务,以上所提及的评分项当中的评分因素的指标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质疑事项1答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分标2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评分标准量化为项目实施计划、人员、设备配置情况、技术参数配置三个部分组成;商务分设置为售后服务、商务资信两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按照采购需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四个档次赋予明确的分值。我公司认为该评分设置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要求。
其次,本项目分标2采购需求为教学设备采购:
一、为避免生产或物流等因素延误影响教学进度,评审因素中设置:项目实施计划细化为各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产品供货计划、质量保证、使用新技术、新方法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评分标准设定与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
二、设备采购后需要进行安装调试,对专业技术人员方面、设备性能质量稳定性、安全性和设备技术改进、更新等方面有技术性要求以及验收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产品操作培训等售后服务。评审因素中设置: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细化为劳动力拟投入计划表、工种配置。评分标准设定与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技术或服务水平水平相关。
三、分标2采购设备均为教学设备响应时间一系列售后问题对项目质量影响很大,需要对售后服务快速响应一系列售后问题作出更**求。售后服务细化为故障响应时间、退换货处理、专业培训等服务优势。评分标准设定设定与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相关。
我公司认为评分标准设定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点击查看服务部分内容描述不清晰。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分技术参数配置“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配置“▲”,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无偏离或正偏离或优于的,得13分,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是违法将实质性内容作为评分因素。
质疑事项2答复:通常情况下,实质性响应是不能作为评审因素的,但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配置中标注“▲”如“3.▲整机屏幕采用≥86英寸液晶显示器、▲6.钢化玻璃表面硬度≥8H”等核心技术参数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采购项目的服务质量相关。所列的技术参数和评审方法“≥”为区间法,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部分内容描述不够具体。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公司将澄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你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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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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