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房屋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7-29 15:25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房屋招租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房屋招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坐落位置:黄桥镇**村S229****点击查看供销社大院内。 2、面积:三里供销社房屋为局部两层,建筑面积1927.75平方米。 3、出租资产使用情况:三里供销社房屋为局部两层。位于黄桥镇**村S229省道东侧,交通优势明显。 4、附属设施:道路通达、公交便捷、停车方便、自然环境良好、人文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5、其他说明:非住宅,标的物的具体概况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去现场勘察。 |
范围 | ****点击查看房屋招租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7-30 08:30 至 2025-08-05 17:30 |
获取方式 | 1、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准备以下资料(一套盖章的复印件)。 (1)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托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报名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竞谈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请转支付宝150****点击查看2115周玲),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未加备注视为未缴纳,报名无效)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06 15: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8-06 15:00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开标室(**市高新区科能路33号五楼) |
其他
一、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黄桥镇**村S229****点击查看供销社大院内。 2、面积:三里供销社房屋为局部两层,建筑面积1927.75平方米。 3、出租资产使用情况:三里供销社房屋为局部两层。位于黄桥镇**村S229省道东侧,交通优势明显。 4、附属设施:道路通达、公交便捷、停车方便、自然环境良好、人文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5、其他说明:非住宅,标的物的具体概况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去现场勘察。 二、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万元/年):底价159540元/年。 2、租期(年):5年。 3、租金支付方式:采取“先付后用”原则,每年度的房屋租金分两次支付。承租人必须于承租年限的起始月份的第一个月内和第七个月内全部缴足50%。 4、租赁押金:10000元。 三、交易方式:采取竞价的方式,按有效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保证金: 1、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 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请转支付宝150****点击查看2115周玲),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未加备注视为未缴纳,报价无效)转账用途:****点击查看房屋出租项目保证金。 2、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缴费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五、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结果上网公示。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及押金。 六、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项目标的物进行转租或分租; 2、租赁用途为:仅限用于第三产业发展,包括仓储等业态经营。禁止用于物品回收等可能对周边环境、卫生产生严重影响(包括垃圾、噪音、油污、恶臭等各类污染)或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较强的行业。 3、租赁使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保持标的物的完整性,如有损坏,承租方须修复,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4、租期届满或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提前30天申请并在15日内交还标的物,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赔偿。否则在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赔偿。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 号)和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取费标准的7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