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达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1#拌合站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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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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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通川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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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自审﹝2025﹞02号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施工总承包RX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绕西项目RX1合同段临时用地手续延期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点击查看**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和《****点击查看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2022〕179 号)、《****点击查看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4〕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区安云乡水洞村九组集体土地 0.5750公顷〔建设用地0.5750公顷〕作为**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1#拌合站临时用地,用途为拌合站。临时用地延期使用至2026年9月15日。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

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如建设和管理需要,须无条件自行拆除并及时复垦。

三、你单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妥善处理好农户补偿等相关事宜后方可使用土地。

四、你单位在临时用地使用时,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做好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按批复用途进行建设时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落实防治措施。

五、你单位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须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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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