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建十公司菏泽市曹县城区所属项目“PE管”采购比选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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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8-12

招标详情

济南城建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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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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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清单
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3663.2-2018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GB/T 17219-2025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及水处理材料卫生安全评价》的相关要求。PE管材均采用热熔接口。如有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供应商需免费提供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因卖方标的物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主要参数或检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PE管材原料均采用PE100级全新料;静液压强度实验中无破坏、无渗漏;外观(管材内外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允许有气泡、明显的划伤、凹陷、杂质,颜色不均等缺陷)、尺寸(长度、平均外径、不圆度、壁厚)、氧化诱导时间、纵向回缩率(110℃)、断裂伸长率、灰分等。
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方式:材料进场,买方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抽检,经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若材料检测不合格,买方办理退货,相关费用(装卸费、运费、抽检试验费等)由卖方全部承担。

2.数量验收方式:检尺、点数,据实验收。采购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送货到场抽检符合检验要求,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发票挂账后,2个月内支付结算挂账金额的50%,6个月内付至结算额的70%,12个月付至结算额的90%,18个月付至结算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无息付清。

2.买方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①供应链金融;②银行或商业承兑;③实物抵顶;④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卖方自行承担。

其他及送货地址

1.报价包含内容: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买方工地、安全保护措施、装车、质保期服务(自实际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伍年)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卖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注明税率,且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实际相符。

3.报价有效期为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7日下午05:00。

4.送货地址:**市****点击查看街道周边区域。

5.联系电话:195 2531 4348

6.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视同无效报价。

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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