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监狱办公区及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蚌埠监狱办公区及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6-08-21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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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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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区及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紫荆名流北苑8幢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84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办公区及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范围

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采购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

****点击查看,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重阳、周二鹏、王非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定额收取 2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702室,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5100。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胜利东路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52-****点击查看70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702室。

联 系 人:张雨、魏士军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5100

监督部门:审计科

联系电话:0552-****点击查看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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