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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办公区及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紫荆名流北苑8幢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84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点击查看办公区及监管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二次) |
| 采购范围 | 采购文件全部内容 |
| 采购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服务地点 | ****点击查看,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重阳、周二鹏、王非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定额收取 2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702室,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5100。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胜利东路
联 系 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52-****点击查看707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航华苑商业综合办公楼702室。
联 系 人:张雨、魏士军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5100
监督部门:审计科
联系电话:0552-****点击查看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