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临政工出【2024】14号空气处理****点击查看基地项目(LA010603-05地块) | 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
| 地址:**省/**市/**区**街道星港路569(1幢102)(自主申报) | 地址:**省/**市/**区**省****点击查看发展中心西3幢8楼 |
| 联系人:叶志勇 | 联系人:郭丹丹、姚真豪 |
| 电话:0571-****点击查看7705 | 电话:0571-****点击查看5818 |
| 标段(包)名称: | 临政工出【2024】14号空气处理****点击查看基地项目(LA010603-05地块)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1****点击查看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 号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7页,取消勾选“√3.4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一旬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A(A、B、C、D、E)等级及以上”。 2.招标文件第64页3.企业信用分,调整为“不设置信用评分,投标人均按满分4分计取”。 3.招标文件第65页4.项目总监信用分,调整为“不设置信用评分,投标人均按满分1分计取。” 4.招标文件第65页(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取消勾选“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调整为“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或□C级或□D级或√不设置等级”。 5.原电子招标文件作废,现重新生成,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并按最新版本编制投标文件。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本澄清文件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点击查看住建局 | 电话: | 0571-****点击查看1074 |
| 信息来源: |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8 14:4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