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和原国土**部2016年12月下发的《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点击查看市**区**镇草帽梁1#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和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与****点击查看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世东 ****点击查看)
附件:****点击查看市**区**镇草帽梁1#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市****点击查看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