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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和《****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54号)相关要求,为保护项目拟建地周围受影响的利益群体,现公告****点击查看250吨/年高端医药中间体及3000吨/年一水肌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50吨/年高端医药中间体及3000吨/年一水肌酸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3.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园区
4.总投资:2800万元
5.建设性质:**
6.主要建设内容:**1条100吨/年依替咪贝及150吨/年7-氯喹哪啶医药中间体;**1条3000吨/年一水肌酸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冷祥维
联系人电话:158****点击查看3450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点击查看园区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联 系 人:何浪
联系人电话:181****点击查看8925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地址:**省**市**区观山街道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A地块第一幢18层10号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格式见附件,个人和企业可自行下载后,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要求,团体单位提出意见后必须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交意见表原件或者将意见表进行扫描拍照后传至邮箱内。
六、公示时间
至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意见提交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正****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