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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承担其年产500kg****点击查看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简介
点击查看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500kg****点击查看
建设单位:****建设性质:**
总投资:8000万元(一期)
点击查看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大道50号
建设地点:仙****项目概况:****点击查看拟在仙****点击查看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大道50号**年产500kg****点击查看基地项目。根据建设单位建设计划安排,本次仅开展一期年产多肽产品50kg相关内容的建设,含GMP车间、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购置设备100多套,建成后可形成50kg/a多肽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7262
联系人:苗总
通讯地址:仙****点击查看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发展大道50号
邮箱:****点击查看8280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7-****点击查看8112
邮箱:****点击查看8979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附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