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信息监管平台整体运维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福庆路131号附59号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大道东段5号
被投诉人2:****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新****点击查看花园南区商业六栋940号4层
四、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不服****点击查看**公司于2024年9月23****点击查看园区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信息监管平台整体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25****点击查看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26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在职证明与服务质量无关,且涉及从业人员规模,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2024年8月30日****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磋商公告。
2024年9月13日****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涉案项目已确定成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涉案项目成交结果无效,****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