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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乡上**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0日 17:28 |
预算金额 | ¥288.0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自令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点击查看2302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综合服务大楼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92-****点击查看1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德宏州**县遮岛镇**华府金地3幢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点击查看0108 | ||
附件1 |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县**乡上**村自然能提水项目-设备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自然能提水设备,利用具备一定落差的水流作为动力,通过能量转化,产生高压空气,再利用高压空气源源不断把水压到高处,整个过程不用油不用电,绿色环保,且运行维护简单,运行成本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88.0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各案或审批申请:(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况中“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情形。”本项目符合该条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越**三江东路35号车间-1楼南101-104室
2025-05-21至2025-05-27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县综合服务大楼3楼
联系电话:0692-****点击查看15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地址:**县遮岛镇龙兴路5号
联系电话:0692-****点击查看05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省德宏州**县遮岛镇**华府金地3幢6号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