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2025年江东街道朝阳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2025年江东街道朝阳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于 2025-07-21

招标详情

江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3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立即监控

下载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文件

**发改〔2025〕195号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关于**区2025年江东街道**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点击查看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区2025年江东街道**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江东办函〔2025〕147号)收悉。****点击查看政府《关于****点击查看政府投资管理细则的通知》(**府发〔2021〕22号),以及区发展改革委、****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村委、区乡村**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施行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的通知》(涪发改委发〔2021〕711 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区2025年江东街道**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名称:**区2025年江东街道**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二、项目法人:****点击查看

三、建设地址:江东街道**村5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30吨粮食烘干房,购置烘干设备2台。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75.4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6.08万元,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31.81,临时工程费1.32万元,独立费用4.7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一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衔接资金7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5.41万元。

六、建设工期:7个月。

七、招标投标核准(见附表)

上述工程投资作为项目限额设计、招标采购、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不再进行项目概算评审。请你单位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招标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表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点击查看村委、区统计局。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印

附件:

招标投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区2025年江东街道**村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项目

投资估算

金额(万元)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

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情况

说明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委托

招标

自行

招标

勘察


设计

1.2

施工

36.08

监理

0.6

设备

31.81

重要材料

其他

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核准为“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若涉及应当通过重****点击查看超市采购的,请按照渝府办发〔2021〕13号文件执行。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2025年 5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