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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工程已经****点击查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济高审服字【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点击查看对以下项目**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 3. 规模 4. 资金来源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5.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5.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需包含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内容)或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施工合同业绩【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6信誉要求:①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止)无不良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司公章);②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各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或说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2 其他说明: ①本项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CA办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 ②招标人异议联系人:吕工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0531-****点击查看1195 ③投诉电话:0531-****点击查看1866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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