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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一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区太升西街12****点击查看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7655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点击查看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区鹏程**结构件迁建项目 | **市**区五津街道兴园8路616号 | ****点击查看 | **花园****点击查看公司 | 将原位于兴园7路89号的**结构件项目迁至兴园8路616号,设置机械加工车间、硫化车间、总装车间, 迁建后新增水性漆喷房同时降低橡胶硫化加工量 | | 点击查看政府官网进行受理公示 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 | 无 |
2 | ****点击查看水厂取水保障工程 | **市**区**镇、花源街道 | **市普兴岷江****点击查看**公司 | **恒瑞****点击查看公司 | **1200m长DN1500桥式滤水管,集水井1座,集水箱涵250m,输水箱涵长56.8m,进水闸1座,挡墙长约209m。项目建成后可实现40万m3/d的供水能力。 | |
注:根据《建设****点击查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