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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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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监控
一、服务内容及周期
按国家和省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行服务,提供真实的自动监控数据;自动监控设施的通讯传输,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护,自动监控设施校检,自动监控设施软件正常升级维护,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档案建设;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1.设备系统维护(含且不限于下表中设备)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COD在线分析仪 | 1台 |
| 2 | 氨氮在线分析仪 | 1台 |
| 3 | PH在线仪 | 1台 |
| 4 | 流量计 | 1台 |
| 5 | 数据采集传输仪 | 1台 |
2.服务周期:1年
二、运营维护具体内容包含如下:
2.1远程监控诊断服务:
检查数据传输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2.2巡检服务:
1)检查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状态、主要技术参数判断是否正常;
2)检查自来水供应、取样系统、内部管路是否清洁通畅;
3)检查站房电路、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设备,检查标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清洗;
5)检查设备标准液、试剂有效期和余量,及时更换和添加;
6)检查数据传输系统,看设备和数采仪、上位机是否一致;
7)对于没有自动调零、校正功能的设备进行手动调零、校正;
8)收集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液,移交甲方进行妥善处理;
9)站房环境清洁,各类辅助设备检查,保证设备所需的温度、湿度等正常运行环境。
2.3定期维护服务:
1)清洗取样系统管路、内部管路、各类探头;
2)清洗设备计量单元、反应单元、加热单元、检测单元;
3)检查各类设备转换系统、曲线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4)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5)在现场进行一次实际样品和质控样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验收规范指标;
6)检查设备接地情况、站房防雷措施。
2.4定期维护服务:
1)检查各类过滤装置、活塞、密封圈、内部导管、连接头是否工作状态,必要时进行更换;
2)检查设备其他常用易耗品工作状态,进行定期更换;
3)检查各类阀、泵、电极、探头工作状态(必须对探头取样筒进行清理),必要时进行更换;
4)检查数据存储、通讯系统工作状态,做好数据备份,保证数据不丢失;
5)定期对数采仪、分析仪主机用仪用气吹扫干净,如因未及时清扫导致在线设备故障,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5整体维护:
1)整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如需停用检查的,需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
2)配合环保部门,接受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及校验。
2.6设备故障维护服务:
1)安排数据调阅人员进行24小时调度值班及电话接警,发现数据异常和设备报警情况应立即启动诊断程序,确定设备故障应通知技术人员启动设备应急处置机制,设备正常应保存完整的佐证材料,并配合环保部门对污染源企业提起的异常数据异议进行复核;
2)建立设备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各型号设备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备齐相应配件及诊断工具。在故障发生后4小时内实施远程故障响应,无法远程修复的在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预判故障类型携带备件赶到现场处理,预判在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仍无法排除的,应提前安排实施人工监测报送数据;
3)若更换分析仪主要装置或整机,应重新调试校准后方可投入运行,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环保部门提交备案登记表,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4)落实报备制度,因设备定期维护、设备停运或不正常运行、设备故障导致的数据缺失、异常和需求方通报的停、复产等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向环保部门报备。
2.7试剂、零配件及易耗品的采购及更换:
监测系统所需的试剂、更换的易损易耗品和零配件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更换。
2.8设备更换:
1) 当设备系统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或影响环保部门运维考核指标;或一年内因设备故障问题导致两次监督比对不合格,乙方提出评估报告给予建议更换;
2)更换水质监测系统,需由甲方负责采购、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后再交付给乙方。
2.9提交相关技术档案:
1)建立完整的运维台账,包括:自动监控仪器运行维护日常巡检表、自动监控仪器校准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校验记录表、自动监控仪器维修记录表、标准溶液核查结果记录表、易耗品更换记录等;
2)接收由甲方提供的验收台账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规范补充完善,运维结束后完整移交设备接收单位;
3)巡检维护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每次巡检应记录、归档、备查,同时由专职档案管理员录入运维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
按服务期限报价,需明确各类费用明细及总价,本项目控制价为8.4万元/每年。
四、提交材料清单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2.报价单(列明服务周期、总价及费用明细)。
3.服务方案。
五、询价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26 年 8 月 日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8月 日17时30分
六、评审与成交规则
1.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权重为:报价价格70%、售后服务及响应能力30%。
2.评****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监察室人员组成,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次询价的成交供应商。
3.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报价更低的供应商优先;若报价也相同,以售后服务方案更优、响应速度更快的供应商优先。
七、其他重要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及我院的具体要求,若出现质量问题、安装不达标情况,须无条件退换货、返工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次询价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中路133号****点击查看总务科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