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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市2025年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5月20日
6.采购预算:20.75万元
7.采购内容:**市耕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点位264个。其中,全市10个县区优先保护类耕地预警监测点位226个,开展土壤重金属监测,涉及pH值及砷、镉、铬、汞、铅等每种重金属总量;全市4个县区安全利用类耕地预警监测点位38个,开展土壤重金属以及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涉及土壤检测pH值及砷、镉、铬、汞、铅每种重金属总量6项指标,农产品检测砷、镉、铬、汞、铅每种重金属总量5项指标。
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9.服务期限:2025年5月下旬至2025年12月底
10.项目地点:本采购项目位于**省**市内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高新区长椿路11号12幢1单元1层1号
中标金额:204240.00元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服务期限:2025年5月下旬至2025年12月底
项目地点:本采购项目位于**省**市内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泉、武洋 、陈淑君(业主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1日 。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 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金明东街88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8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座204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点击查看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