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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市**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发改审〔2022〕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项目法人多渠道筹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43个镇乡街道、国有林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15.9万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0.2万亩,退化林修复6.4亩,封山育林9.3万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732.59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263.63 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点击查看草原局****点击查看规划院设计的《**市**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作业设计及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在2025 年5 月30 日前完成项目施工。管护达到作业设计要求,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竣工)日期: / 。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本项目第一次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大于0家小于3家”而流标,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时,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因第一中标****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而流标,现招标人重新招标。
2.8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否
2.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 | 地址: | **市**区汉丰街道帅乡路458号附10号 |
联系人: | 袁老师 | 联系人: | 周娅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点击查看@qq.com | |
邮编: | 邮编: | 405400 | |
联系电话: | 189****点击查看2269 | 联系电话: | 136****点击查看1079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市**区2024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三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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