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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开发区健康生物产业园化工集聚区环境质量巩固提升项目设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作内容 | 服务时间 | 招标限制费率 |
1 | ****点击查看开发区健康生物产业园化工集聚区环境质量巩固提升项目设计 | 项目实施范围的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设计概算编制;设备设计(包括设备选型及参数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工程技术规范专用条款及物料清单编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相关报建报批配合、施工及设备等招标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跟踪服务等施工涉及到的所有设计总包工作(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 总设计周期 20日历天,(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15日历天;方案评审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 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的60%为招标限制费率。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的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企业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3、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或“****点击查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登记的截图。
(三)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5年5月7日09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5月7日09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九、公告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 **市婺**汤溪镇金西大道900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0579-****点击查看0198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大厦11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点击查看0965、151****点击查看8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