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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点击查看**县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省****点击查看**县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2、招标控制价:72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省****点击查看**县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内容:购置FID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检测仪1台、油气回收多参数检测仪2台、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1台、微风测试仪3台、PID便携式手持大量程VOC检测仪3台。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东省****点击查看**县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高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借助现场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能力,可强化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和监测力度,进一步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 项目交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信用**(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4月4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华阳大街691号
项目联系人:石科长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702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富通太**
联系人:宁经理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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