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2262820240007CY001001]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QD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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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贵州锦屏和泰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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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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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2-25 14:3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120天
电汇
元 人民币
0.02元 人民币
电子评标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现在修改为:

8.5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3、增加环保设备相关规格、数据内容,详细内容在答疑澄清文件扫描件和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前附表8.5项第三点。

本次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