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易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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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需求描述 一标段 | ¥32,640.57 | 1(件) | ¥32,640.57 |
目录: 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需求描述 二标段 | ¥16,320.46 | 1(件) | ¥16,32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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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支付预付款;
(二)第一次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经审核已完工程价款的60%;
(三)第二次付款:全部完工支付至经审核完成工程总价款的60%;
(四)第三次付款:劳务分包结算审核完毕、相关资料完善后,支付至经审核结算工程总价款的80%;
(五)第四次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结算工程总价款97%。
余3%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质保金。每次支付款项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民工工资部分需提供劳务发票及工资表);工程结算时,应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发票,提供民工工资部分需提供劳务发票及工资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