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点击查看委托,2025年7月4****点击查看**局组织评审了《****点击查看阶段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25年7月7日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评审,形成《专家组复核意见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具体以挂网公示时间为准)。如对评审程序和评审结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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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