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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水系综合利用项目(水源污染治理与水质提升工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概况
**水系综合利用项目(水源污染治理与水质提升工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施工于2025年03月11日在****点击查看**公司网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3月31日在****点击查看会议室(双喜大厦一号楼1楼112室)开标,并于2025年03月31日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点击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47,580,000.00 | 148,150,000.00 | 148,680,000.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日历天 | 720日历天 | 72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陈小丽 | 李清华 | 李腾飞 |
证书名称 | 市政工程一级注 册建造师 | 市政工程一级注 册建造师 | 市政工程一级注 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1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943 | 鄂1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67 | 鄂1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203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3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点击查看 |
地址:****点击查看门市**区官堰湖大道88号5楼515-2室 |
联系人:易怀玉 |
电话(传真):0724-****点击查看390 |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地址:**市双喜大厦1#楼108室 |
电话(传真):0724-****点击查看883 |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