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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2025年医疗污泥清运、处置服务,金额: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第三条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感染性废物,特征为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为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点击查看保护厅《川环函(2017){1656号文}》第三条规定:医疗污泥应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废物类别为HWO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为841-001-01感染性废物。根据成城发【2010】92号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市特种垃圾焚烧场关闭后必须将医疗废物统一****点击查看中心收运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等经营活动。”由此,****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污泥应按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方式,目前**市行政区域内只有成****点击查看中心能满足要求,同时按照《****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特许权协议》要求规定**市仅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点击查看)能够承接本业务。故我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人民中路二段29号1幢29层3号
三、联系方式
采购科室:****点击查看院感科
监督机构:****点击查看纪检监察审计科
联系地址:**天府新区**街道南新村11组288号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7318
四、其他事项
潜在服务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30日17:30前),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我院纪检监察审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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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卫生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