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转运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四)

新能源转运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四)

发布于 2025-07-31

招标详情

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2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0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1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10次,合作供应商7个,潜在供应商6
查看详情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能源转运车采购项目
品目

垃圾车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15:04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兆红
项目联系电话 133****点击查看1277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塘南一支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3****点击查看2086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蠡湖街道经贸路8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邱兆红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转运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至2025年8月7日23:59。

2、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修改为:“:2025年8月18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修改为:“:2025年8月18日9:30。”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十三)签订、履行合同第4条“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修改为“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4)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 目

要求

1

▲驱动型式

8×4

2

▲总质量

31000kg或32000kg

3

▲整备质量

≤18000kg

4

▲额定载质量

≥13000kg

5

▲最小转弯直径

≤24000mm

6

▲最高车速

≥70km/h

7

★最大爬坡度

≥30% (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整车长度

≤10500mm

9

▲整车宽度

≤2550mm

10

▲整车高度

≤3600mm

11

★轮胎规格

子午线轮胎;12R20或12R22.5;18PR(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电机

电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峰值功率≥360 KW

13

★动力电池

投标人或相关供应商不得通过后台远程控制对电池进行锁电。(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三电系统质保年限

≥8年(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除三电系统外,整车质保

≥2年(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动力电池容量

≥350kWh

17

▲上装部分

上装主要由角件牵引机构(翻转架)及其液压系统和电器系统等组成

18

★上装最大举升角

≥90o(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车验收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19

★上装液压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20MPa(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车验收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20

★上装额定工作拉载能力

≥20t(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车验收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备注:以上打▲条款为本项目的重要参数,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地在《投标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所投产品的详细参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需提供工业和****点击查看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截图页面(必须包含企业名称、中文品牌、车辆型号、车辆名称、批次等重要信息),改装车产品技术参数的完整截图(必须包含企业名称、中文品牌、车辆型号、车辆名称、底盘名称、底盘类别、底盘型号等)。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提供完整的电动车汽车定型检测报告(产品鉴定(整车定型)),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或ML标志。检测报告中的检查结果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参数保持一致。

修改为:

序号

项 目

要求

1

▲驱动型式

8×4

2

▲总质量

31000kg或32000kg

3

▲整备质量

≤18000kg

4

▲额定载质量

≥13000kg

5

▲最小转弯直径

≤24000mm

6

▲最高车速

≥70km/h

7

★最大爬坡度

≥30% (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整车长度

≤10500mm

9

▲整车宽度

≤2550mm

10

▲整车高度

≤3600mm

11

★轮胎规格

子午线轮胎;12R20或12R22.5;18PR(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2

▲电机

电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峰值功率≥360 KW

13

★动力电池

投标人或相关供应商不得通过后台远程控制对电池进行锁电(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三电系统质保年限

≥8年(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除三电系统外,整车质保

2年(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动力电池容量

≥350kWh

17

▲上装部分

上装主要由角件牵引机构(翻转架)及其液压系统和电器系统等组成

18

★上装最大举升角

≥90o(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车验收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19

★上装液压系统最大工作压力

≥20MPa(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车验收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20

★上装额定工作拉载能力

≥20t(承诺验收时能达到,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交车验收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备注:以上打▲及★条款为本项目的重要参数,投标人不得负偏离,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地在《投标偏离表》中逐条标明所投产品的详细参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需提供工业和****点击查看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截图页面(必须包含企业名称、中文品牌、车辆型号、车辆名称、批次等重要信息),改装车产品技术参数的完整截图(必须包含企业名称、中文品牌、车辆型号、车辆名称、底盘名称、底盘类别、底盘型号等)。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3),以及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三)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附件3:第19条 定型试验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GB/T 18388-2005)的规定。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数据应与投标时的数据完全一致。

6、原招标文件误期违约金:“合同金额1%/天。上限为20%。如中标单位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20天后,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对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本项目车辆交付时间共3个,中标单位任一一批车辆交付时间延期超20天的,按本约定执行)”

修改为:“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中标单位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中标单位逾期交付货物的,除不可抗力外,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 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 10% 的违约金。(注:本项目车辆交付时间共3个,中标单位任一一批车辆延期交付的,按本约定执行)

②中标单位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中标单位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单位逾期交货处理。中标单位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还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③在中标单位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中标单位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采购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单位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中标单位还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④中标单位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中标单位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 赔偿金。

⑤中标单位、采购人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

7、原招标文件 八、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的第3条“投标车辆符合环保标准,验收交车时提供整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型号需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台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查询有效)。”

修改为: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3C认证证书及整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型号需在生态环境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台http://www.****点击查看.cn中查询有效)。

8、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 14.3 条和第 16 条规定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天,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迟延达15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无需向供应商支付迟延履行部分合同价款,如相应价款已支付的,供应商应予以返还,除此之外,采购人还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 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予以补足赔偿。

15.2 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限期内及时采取补足、退换等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措施,供应商未在上述期限内采取相应措施或货物仍未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按照第 15.1 条的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修改为:15.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中标单位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中标单位逾期交付货物的,除不可抗力外,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 5‰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中标金额 10% 的违约金。(注:本项目车辆交付时间共3个,中标单位任一一批车辆延期交付的,按本约定执行)

15.2中标单位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中标单位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单位逾期交货处理。中标单位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还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5.3在中标单位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中标单位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采购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单位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中标单位还须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5.4中标单位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中标单位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 赔偿金。

15.5中标单位、采购人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

9、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2、综合实力(1)技术指标情况(9分)

1、额定装载性能(5分)。根据所投车辆的额定载质量大小评价,额载≥15000kg的得5分,额载≥14500kg且额载<15000kg的得4分,额载≥14000且额载<14500kg的得2分,额载<14000kg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偏离表中详细列明其所投车辆的具体参数及工信部公告页证明截图(截图内必须包含车辆型号、生产厂家及额定装载性能参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提供《汽车整车产品定型(纯电动汽车)检测报告》(检测标准: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GB/T18388-2005)),检测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或ML标志,需在报告中框出质量参数中整备质量检测结果和最大总质量检测结果。额定载质量=最大总质量—整备质量—65kg/人*人数(一般为两人,不同车型根据车辆公告中驾驶室准乘人数确定),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车辆续驶里程≥250KM的,得2分,续驶里程≥200KM且续驶里程<250KM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偏离表中详细列明其所投车辆的具体参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提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检验报告》,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或ML标志,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上装翻转架(立式拉臂架)强度(2分):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所供车辆上装翻转架(立式拉臂架)采用特高强度钢材,结构件主要受力部分屈服极限≥700Mpa的,得2分。

注: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提供上装翻转架(立式拉臂架)材质强度证明材料,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或ML标志,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修改为:

(1)技术指标情况(9分)

1、额定装载性能(5分)。根据所投车辆的额定载质量大小评价,额载≥15000kg的得5分,额载≥14500kg且额载<15000kg的得4分,额载≥14000且额载<14500kg的得2分,额载<14000kg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偏离表中详细列明其所投车辆的具体参数及工信部公告页证明截图(截图内必须包含车辆型号、生产厂家及额定装载性能参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3),以及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三)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附件3:第19条 定型试验 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GB/T 18388-2005)的规定。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

2、电动车辆续驶里程≥250KM的,得2分,续驶里程≥200KM且续驶里程<250KM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人需在投标偏离表中详细列明其所投车辆的具体参数,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第九条 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以下材料:(一)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表(见附件5)。(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报告。附件5 第96条 电动汽车续驶里程(等速法,km)的规定。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

3、上装翻转架(立式拉臂架)强度(2分):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所供车辆上装翻转架(立式拉臂架)采用特高强度钢材,结构件主要受力部分屈服极限≥700Mpa的,得2分。

注:中标单位在交车验收时提供上装翻转架(立式拉臂架)材质强度证明材料,报告需带有CMA或CNAS标志,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10、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1、业绩(3分):根据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同的项目。注:有效业绩需提供完整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修改为:1、业绩(3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同的项目。(如使用产品制造商业绩,需证明业绩的真实性,需提供产品制造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书等材料,材料上加盖产品制造商公章。投标人可先承诺中标之后、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制造商证明材料,承诺后即给分。)

注:有效业绩需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2、综合实力(30分)(3)其他(15分)

1、整车质保方面(4分):整车(除三电系统外)质保在2年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年的加1分,不超过4分。

注:需提供投标单位盖章承诺函,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备品备件方面(3分):备品备件在满足2年免费提供的基础上,多免费提供一年加1分,不超过3分

注:需列明备品备件清单,并提供投标单位盖章承诺函,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售后服务方面(8分):

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本地设置项目组,负责跟踪产品质量和运行情况的,得0.5分。

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组成员≥2人,得0.5分。

③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点击查看服务站的,得1分。

④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1辆同款车型作为备用,应急使用的,得2分。

⑤投标人在每年(共8年)一次上门培训的基础上,承诺每年增加一次上门培训的,加0.5分,最多加1.5分。

⑥投标人在每年(共8年)一次上门车辆检查的基础上,承诺每年增加一次上门车辆检查服务的,加0.5分,最多加1.5分。

⑦使用过程安全性方面。车辆有油门防误踩等安全措施的,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修改为:1、整车原厂质保(10分):整车原厂质保(除三电系统外)在2年的基础上,增加一年的得1分,增加两年的得3分,增加3年的得6分,增加4年的得10分,最高得10分(即承诺原厂质保2年的不得分,承诺原厂质保3年的得1分,承诺原厂质保4年的得3分,承诺原厂质保5年的得6分,承诺原厂质保6年的得10分)。 (投标供应商不是产品制造商的,须在投标时同时提供书面承诺,中标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书面质保承诺,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质保年限不得低于投标供应商承诺的年限)

注:需提供投标单位盖章承诺函,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本项不得分。

2、备品备件方面(1.5分):备品备件在满足2年免费提供的基础上,多免费提供一年加0.5分,最高得1.5分。

注:需列明备品备件清单,并提供投标单位盖章承诺函,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售后服务方面(3.5分):

①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点击查看服务站及项目组,项目组成员≥2人,负责跟踪产品质量和运行情况的,得0.5分。

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1辆同款车型作为备用,应急使用的,得1分。

③投标人在每年(共8年)一次上门培训的基础上,承诺每年增加一次上门培训的,加0.5分,最多加0.5分。

④投标人在每年(共8年)一次上门车辆检查的基础上,承诺每年增加一次上门车辆检查服务的,加0.5分,最多加0.5分。

⑤使用过程安全性方面。车辆有油门防误踩等安全措施的,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注:上述五项由投标人提供盖章承诺件,专家审核后打分。

12、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3、项目技术方案 (40分)

(1)对本项目关联的垃圾转运作业情况的了解程度(4分),包括运距、****点击查看电厂内行车路线和装、卸料口情况等。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2)产品设计方案(4分):包括设计思路、设计标准、设计团队成员配置及实际生产中的使用情况;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3)产品原材料的采购、检测、检验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4)产品生产过程和质量把控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5)成品检测、检验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6)应急方案(4分):

①研判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②项目整体保障措施,

③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④突发情况下应对措施;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0.2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7)供货交车方案(4分):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技术响应情况,对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交车方案进行评价,其中包括:

①车辆各类手续办理方案(对保险购买和使用、上牌流程的掌握情况等)

②运输方案(运输方式、时间、计划安排、配备力量和保障措施等)

③交车方案(包括全流程方案计划,包括如何对接、如何配合验收、如何签收等)

④停放方案(包括提前协调场地、安排人员看护等)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0.2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8)产品使用培训指导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9)年度上门检查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10)售后服务方案(4分):

①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保修原则等);

②售后服务内容(现场服务措施、故障解决能力、售后服务回访等);

③应急服务方案(应急人员安排、应急响应时限、备品备件安排等);

④质保期外服务计划(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转运车辆使用说明及保养措施等)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1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0.5分;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0.2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修改为:

3、项目技术方案 (40分)

(1)质量保障措施(6分):

①原材料材质选用和质量把控方案(2分)

②产品制造工艺和制作流程方案(2分)

③成品检验、检测方案(2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对上述三项方案分别打分,该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2分;该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该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该项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项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应急方案(8分):

①研判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2分)

②项目整体保障措施(2分)

③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2分)

④突发情况下应对措施(2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对上述四项方案分别打分,该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2分;该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该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该项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项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

(3)供货交车方案(6分)

①车辆各类手续办理方案(对保险购买和使用、上牌流程的掌握情况)(2分)

②运输方案(运输方式、时间、计划安排、配备力量和保障措施)(2分)

③交车方案(包括全流程方案计划,包括如何对接、如何配合验收、如何签收)(2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对上述三项方案分别打分,该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2分;该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该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该项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项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4)产品培训方案(6分)

①车辆操作培训(2分)

②车辆保养培训(2分)

③安全教育培训(2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对上述三项方案分别打分,该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2分;该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该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该项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项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5)售后服务方案(8分)

①售后服务承诺(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保修原则)(2分)

②售后服务内容(现场服务措施、故障解决能力、售后服务回访)(2分)

③年度上门检查方案(上门检查计划、检查故障处理)(2分)

④质保期外服务计划(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转运车辆使用说明及保养措施等)(2分)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对上述四项方案分别打分,该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2分;该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该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该项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项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

(6)全生命周期成本测算方案(6分)

①安装调试费用测算

②使用期间能源管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易损易耗件的成本、充电费用、车辆保费等)

③车辆停用后废弃处置成本及车辆残值的测算。

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测算费用合理、条理清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对上述三项方案分别打分,该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2分;该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1.5分;该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该项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项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如在交车方案中,未考虑如何与现场箱体或设备对接调试方案;再如未将售后服务内容和保障措施描述全面,未考虑到制造商零配件断供等情况下的替代方案等);②与本项目无关(例如:提供燃油车的车辆保养方案);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例如:质保年限出现两种及以上不同的数量);④存在常识错误或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况(例如:提供了不可能实现的响应方案或承诺)。

13、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

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针对本次新能源转运车采购项目在此承诺:

…………………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

修改为:

服务承诺

(供应商名称)针对本次新能源转运车采购项目在此承诺:

我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的投标,****点击查看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承诺、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报价,如已中标,我公司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我公司中标后,如未能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兑现相关承诺的,我公司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财政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4、原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采购人、****点击查看将以电话咨询、发邮件(****点击查看@qq.com)等方式开展线上不见面答疑服务。截止至2025年7月14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点击查看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发邮件(****点击查看@qq.com)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修改为:“采购人、****点击查看将以电话咨询、发邮件(****点击查看@qq.com)等方式开展线上不见面答疑服务。截止至2025年8月8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点击查看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发邮件(****点击查看@qq.com)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5-07-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塘南一支路3号

联系人:张恩伟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蠡湖街道经贸路8号三楼

联系人:冯虎刚

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1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虎刚

电话:133****点击查看127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五、**垃圾转运站一体直流充电桩使用说明书.pdf
附件(2)
JSZC-320200-JYJH-G2025-0003采购文件.doc
下载预览
附件五、梁溪垃圾转运站一体直流充电桩使用说明书.pdf
下载预览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0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7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无锡****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43次, 占比 97.73%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40次, 占比 90.91%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4 次, 中标金额 2553.3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6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深圳****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24 次, 占比 92.31%
重点地区: 广东, 中标 18 次, 占比 69.2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4 次, 中标金额 2727.93
谱尼****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7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60 次, 占比 91.43%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3 次, 中标金额 1886.55
宜兴****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5 次, 占比 71.43%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4 次, 占比 66.6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50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