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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宫大厦修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澄清 |
华宫大厦修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澄清纪要
华宫大厦修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公告于2025年2月1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现澄清如下:
一、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九条第9.3点 |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
2 | 招标公告第十七条 |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前10日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3 | 招标公告第十八条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三个月) |
4 | 招标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声明 | 修改。 | 详见附件。 |
5 | 招标公告/附件 二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 修改。 | 详见附件。 |
6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3.6条 | 4.3.6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4.3.6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7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附表3: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序号2设计方案中的第6点 | 6、投资控制(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内容完善)。 | 6、投资控制(投资控制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内容完善)。 |
8 |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二:投标承诺书第5点 | 5、我方明白并愿意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司没收。 | 5、我方明白并愿意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9 |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79 |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Q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R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即:¥ 元,其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扣除暂列金额)。 合同签订具备开工条件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不进行回扣。 (2) 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R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即 30%,即 元。 Q 另作约定: /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Q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R 另作约定:按专用条款第79.1条执行。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Q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R 其它方式: 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 |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Q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R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即:¥ 元,其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扣除暂列金额)。 合同签订具备开工条件后,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进行回扣。 (2) 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R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即 30%,即 元。 Q 另作约定: /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Q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R 另作约定:按专用条款第79.1条执行。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R 预付款按照月工程进度款的 50%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Q 其它方式: / |
10 |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81. 进度款中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第② | ②施工支付: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施工方(承包人主办方),收款前施工方向发包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需在施工图确定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提交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审核。 原则上承包人只可申报一次完整的工程预算,申报造价不得高于**工程费最高报价。 预付款支付:在设计方案确认后,施工进场后可申请支付,支付比例为30%;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根据工程的进度支付,发包人分别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至施工费的6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施工费90%的。最终结算提供结算报告后由第三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支付施工费结算总价的97%,剩余施工费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如有)将剩余部分10个工作日一次无息返还承包人。 | ②施工支付: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施工方(承包人主办方),收款前施工方向发包方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包人需在施工图确定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并提交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审核。 原则上承包人只可申报一次完整的工程预算,申报造价不得高于**工程费最高报价。 预付款支付:在设计方案确认后,施工进场后可申请支付,支付比例为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 进度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1)本项目第一期进度款在提供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凭证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后方可申请。 2) 月工程进度款按经审核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申请经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月工程进度款=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金额X85%-当月应扣款(含预付款),且不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造价的85%。项目竣工验收前,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暂定工程施工部分合同价(不含施工部分暂列金额)的85%。 3)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且合同结算报发包人审批确认,按程序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对应工程结算价的 97%。 4)项目工程结算价的3%为质量保证金。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扣除发包人代付的保修费用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余款。 5)各期工程进度请款手续完成,由于发包人资金原因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项的,双方另行协商。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不低于本次支付金额的有效发票,在收取结算款前提供完与结算金额等额的有效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付款。 (2)承包人需按上述约定按期申请工程进度款,或者经发包人同意后, 可将满足申请条件的多个支付节点合并一起申请工程进度款。 |
11 | 招标人声明 | 修改。 | 详见附件。 |
二、相关说明:
本澄清纪要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不符,则以本澄清纪要文件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 2月 日
:
投标人声明
广****点击查看水务局、**市****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点击查看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点击查看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点击查看建设部 ****点击查看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点击查看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点击查看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点击查看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
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2.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附件:
****点击查看
招标人声明
**市****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
我单位就华宫大厦修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公章)
2025 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