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宁县渡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旅游康养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转让(3年)

江西省武宁县渡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旅游康养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转让(3年)

发布于 2024-11-18

招标详情

武宁县黄塅富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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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武**渡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旅游康养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转让(3年)

发布时间:2024-11-18

项目基本情况

挂牌时间

自公告次日起开始计算,公开挂牌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转/受让类型

√转让 □受让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转让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承诺按照与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签订的进场交易协议书约定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标的信息

交易标的

**省武**渡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旅游康养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转让(3年)

交易价格

655.02万元

标的概况

**省武**渡头生态清洁小流域位于武****点击查看镇西北部,****点击查看水库)库尾地带,土地总面积26.37km2。武**渡头小流域呈不规则形状,地势总体上南高北低,**属九岭山脉,北部沿湖为丘陵地带,已于2023年被认定为生态清洁小流域。

通过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渡头小流域内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显著增强,水质明显改善,为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康养提供了基础条件。目前,渡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包括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3大类13种,其中旅游康养生态产品属于依托于调节服务的文化服务生态产品,具体表现为在优质水**、良好水生态、优美水环境、特色渔文化及旅游配套设施基础上形成的特色乡村旅游**。

本次交易拟以小流域内的水土保持旅游康养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为融合载体进行价值转化。意向受让方为基础条件好且具有经营开发****点击查看公司。通过渡头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旅游康养生态产品开发经营权的转化,实现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助力小流域乡村全面**,并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经验。

意向申请要求及交易条件

意向申请要求

1.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限内向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情形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意向受让方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则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挂牌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交易项目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则采取竞价方式交易,竞价具体事宜由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另行公布。

交易合同签订

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承担,按以下标准收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0.5%,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2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1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1%,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05%,单笔交易的服务费总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超过10万元的按10万元收取。

转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至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账户。

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万女士

电话

0791-****点击查看0089

地址

**省**市**区高新区**大道 3088 ****点击查看广场江****点击查看集团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材料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申请方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江****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供电中断,设备、网络及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作出的应急措施,交易各方不得对此主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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