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望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4-11-22
上海****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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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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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79432C-****点击查看1029-000905-7
信息发布时间 2024-11-22 16:43:12
公告公示信息

**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二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人

****点击查看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孟工

电话:0556-****点击查看023

最高限价

****点击查看350.00元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市**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电话:0556-****点击查看5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4.****点击查看.22 9:00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市**区恒定路1号

投标价(元)

****点击查看666.25

项目负责人

陈义东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沪13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750

技术负责人

顾铭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业绩一:****点击查看水厂地表水厂建设改造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供水分区计量建设项目

业绩二:**县城乡****点击查看公司智慧水务工程一期 GIS 系统及分区计量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 称

****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市**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投标价(元)

****点击查看671.00

项目负责人

汪海燕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京11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88

技术负责人

李琪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业绩一:**县城镇供水系统改造工程二期工程(****点击查看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 称

**中科大国祯****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120日历天

地 址

**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中科大国祯大厦

投标价(元)

****点击查看000.00

项目负责人

刘志诚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点击查看41085

技术负责人

郏继广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业绩一:**县 2020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 期自动化控制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30 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陈言 ,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50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县****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910,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点击查看.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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