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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区厚坝、金峰镇等片区供水提升工程 已由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发改审〔2025〕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结转结余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厚坝、金峰镇等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三汇灌区总干渠整治长度2.1km;净水厂维修养护1处;**备用原水输水管道约7km,管径DN125~DN150;配水管道改造约37km,管径DN50~DN200;更换无线远传智能水表6150块;新增水质九项常规检测设备1套;新增智慧化建设1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143.93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后期服务及所有设计变更服务等;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设计及验收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图纸、概算)、施工图(含预算)等成果。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街道南**路六街36号 | 地址: | **市开****点击查看社区南五路24号 |
联系人: | 冯玫 | 联系人: | 彭宏亚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5400 | 邮编: | 405400 |
联系电话: | 152****点击查看7788 | 联系电话: | 135****点击查看2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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