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4-2025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8-29

招标详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联系人1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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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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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9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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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178次,合作供应商54个,潜在供应商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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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3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4-2025年近岸海域加密监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38,800.00
最高限价(元):6,238,8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监测指标

监测项目包括:pH、盐度、悬浮物、叶绿素a、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氮、活性磷酸盐、总磷和石油类。

二、监测时间和频次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从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底,分别是2024年9月、11月和12月和2025年3月、5月、6月和8月,共开展7次监测。

采样层次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执行。

三、点位布设

开展**省近岸海域水质加密监测,共有监测点位共100个(详见附件)。

四、成果报送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提供具体详细的监测任务实施方案与质控方案、质控报告、评价报告。

针对水质变化情况,提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质提升和污染治理的对策建议。

实施方案须包括样品采集、样品贮存、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实验室分析和数据审核及报送等内容。质控方案须覆盖样品采集、贮存、运输、测试、数据处理及上报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主要包括:①监测内容、频次、时间安排;②点位到位率;③项目及分析方法;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包括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与期间核查、样品容器抽检、现场质控措施、实验室质控措施、质控结果评价、质控报告编制等要求);⑤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等各项工作的质控要求和责任人;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明确具体流程和责任人。

评价报告应包含月度报告7份、中期和结题报告2份,质控报告2份;具体内容至少应包含:①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②主要指标的含量水平;③主要指标的水质等级;④水质综合质量等级分布;⑤主要指标月度变化情况。

五、技术要求

1. 质控要求

质控要求应按照表1执行

表1水质监测项目质控基本要求

序号

项目

采样前准备

现场样品采集

实验室分析测试c

自控

他控

容器空白样

空白样

平行样

空白样

平行样

加标回收样或标样

平行样

标准样品或加标回收

基本要求

样品瓶总量的10%(不少于2个);当样品瓶总量≥50个,抽查5个容器空白。

≥1个/天

样品总量的10%

≥2个/每次测试

自控:样品总量的10%(不少于2个)

自控:样品总量的5%(不少于2个)

大于1个

大于1个

1

盐度a

-

-

2

pHa

-

-

3

悬浮物

-

-

-

-

-

-

4

叶绿素a

-

-

-

-

-

-

5

氨氮

6

硝酸盐氮

7

亚硝酸盐氮

8

活性磷酸盐

9

总氮

10

总磷

11

石油类

-

-

-

a 对仪器进行校准后方可使用;现场原位测定的项目,无需进****点击查看实验室分析测试质控。如非现场原位测定,则按表中进行质控。

b 总氮和总磷的测定应为非过滤态。

2. 采样要求

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442-2020)执行,石油类只采集表层样品。

(1)现场样品采集时合理安排采样位置,避免船舶自身对样品可能产生的污染。

(2)水样按如下顺序进行分装:悬浮物→营养盐→叶绿素a的顺序进行。

(3)样品采集器、分装容器用样品水润洗2次后再采集样品,特殊项目(如油类)除外。

(4)凡需要现场过滤、萃取的样品,采样后需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样品采集结束立刻按要求加入固定剂。

(5)样品储存:现场样品采集后,按照不同分析项目对样品保存的要求分别进行保存样品,并填写样品储存记录。

(6)样品运输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有效性。运输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样品破损、沾污。

3.实验室分析要求

****点击查看实验室后,应按照规定在****点击查看实验室分析工作;分析过程中分析人员需添加空白样、平行样及标准样品进行自我质量控制。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确保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实验室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绘制校准曲线。分析方法见表2。

表2部分指标所用检测方法

检验检测项目

检验检测方法

依据标准名称及编号

盐度

温盐深仪(CTD)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4-2007/29.2

悬浮物

重量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4-2007/27

叶绿素a

荧光仪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1部分:海水

HY/T147.1-2013/17

荧光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7部分:近海污染

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GB 17378.7-2007/8.1

油类

荧光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17378.4-2007/13.1

氨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 9.1

次溴酸盐氧化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6.2

硝酸盐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 8.1

镉柱还原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8.1

亚硝酸盐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 7.1

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7.1

活性磷酸盐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10.1

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39.1

总氮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12

过硫酸钾氧化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41

总磷

流动分析法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1部分:海水

HY/T 147.1-2013/13

过硫酸钾氧化法

海洋监测规范 第4部分:海水分析GB17378.4-2007/40

4. 数据处理要求

处理数据时,按照《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GB 17378.2-2007)和《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规定的具体要求执行。

报送数据时,若数值低于检出限,在检出限后加“L”。监测指标不允许填写“0”值。因特殊原因未监测的点,所有项目填写“-”。

5. 监测数据及报告资料报送

应对分析数据进行三级审核制,分析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分别对数据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数据存疑,则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测或重新采样进行分析确认,分析结果确认无误后对外报出。

监测数据及报告资料于监测月次月10日前报送至****点击查看,报送内容包括CMA报告、监测评价报告、监测数据电子表(点位基本信息、监测数据和影像资料),年中和年末提交年中报告和年末结题报告。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及报告资料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中标人无权使用监测数据或将数据和报告发送给任何第三方。中标人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为采购人保密。

6.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442-2020);

《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

《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海环便函〔2024〕56号

《2024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海环便函〔2024〕56号;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

六、验收方式及其他

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验收材料包括中标人相关工作方案(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质控报告、监测数据表和评价报告。

中标人应具有独立完成监测任务的**和能力,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够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提交的实施方案、质控方案实施监测工作。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标人须至少提前7天向采购人提交变更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变更后的方案实施监测。

附件

**省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加密监测点位表

序号

点位编号

经度(°)

纬度(°)

海区

区域

1

LNH06001

123.9728

39.7333

黄海

**

2

LNH06002

123.7000

39.7000

黄海

**

3

LNH06004

124.1207

39.7286

黄海

**

4

LNH06006

123.6500

39.8000

黄海

**

5

LNH06007

123.9250

39.8080

黄海

**

6

LNH06008

124.1669

39.8000

黄海

**

7

LNH06009

124.1040

39.8000

黄海

**

8

LNH06010

123.7875

39.8125

黄海

**

9

大鹿岛-獐岛(LNHZ06013)

123.7646

39.7493

黄海

**

10

**西部湾区

(LNHZ 06014)

123.5657

39.7207

黄海

**

11

LNB02003

121.4733

39.6822

渤海

**

12

LNB02005

121.7117

39.3500

渤海

**

13

LNB02042

121.5169

39.2581

渤海

**

14

LNB02050

121.6650

39.3350

渤海

**

15

LNB02052

121.5936

39.2352

渤海

**

16

LNB02056

121.5770

39.1560

渤海

**

17

LNH02034

123.3689

39.6989

黄海

**

18

LNH02076

123.3731

39.5989

黄海

**

19

LNH02081

123.4961

39.7581

黄海

**

20

LNH02083

123.3419

39.7169

黄海

**

21

LNH02085

123.2307

39.5517

黄海

**

22

LNH02095

123.2803

39.7267

黄海

**

23

LNH02025

121.5650

38.8410

黄海

**

24

LNH02030

121.9520

39.0060

黄海

**

25

LNB02040

121.0885

38.8758

渤海

**

26

LNH02066

121.6769

38.8630

黄海

**

27

LNH02029

121.8916

39.0114

黄海

**

28

LNB02022

121.0636

38.8012

渤海

**

29

LNB02036

121.1058

38.7529

渤海

**

30

LNH02027

121.7620

38.9889

黄海

**

31

LNB02037

121.4003

39.1326

渤海

**

32

LNB02055

121.4639

39.0664

渤海

**

33

LNB02038

121.2494

39.4804

渤海

**

34

LNB02019

121.5231

39.1187

渤海

**

35

LNB02041

121.3043

38.9838

渤海

**

36

LNB02054

121.2574

39.4596

渤海

**

37

LNH02068

122.8435

39.5397

黄海

**

38

LNH02075

123.0639

39.5200

黄海

**

39

LNH02026

121.6720

38.9500

黄海

**

40

LNH06012

123.5542

39.6389

黄海

**

41

LNB02039

121.8200

40.040

渤海

**

42

LNH02004

123.0180

39.6343

黄海

**

43

LNB02044

121.3330

39.6174

渤海

**

44

LNH02077

123.1790

39.6701

黄海

**

45

LNB02045

121.4329

39.7789

渤海

**

46

LNH02010

121.7600

38.9434

黄海

**

47

LNH02096

122.0898

39.0602

黄海

**

48

LNB02017

121.1938

39.4480

渤海

**

49

LNH02086

122.9708

39.3871

黄海

**

50

金石滩湾新增

(LNHZ 02101)

122.0720

39.0910

黄海

**

51

辽东湾**段

(LNBZ 02098)

121.267

39.7000

渤海

**

52

金普湾区

(LNBZ 02099)

121.558

39.209

渤海

**

53

**湾区

(LNHZ 02102)

123.1250

39.5790

黄海

**

54

营城子湾区

(LNBZ 02100)

121.3540

39.0533

渤海

**

55

辽东湾**段2

(LNBZ 02097)

121.578

39.915

渤海

**

56

LNB08001

122.1289

40.6539

渤海

**

57

LNB08002

121.8310

40.2362

渤海

**

58

LNB08003

122.1538

40.3693

渤海

**

59

LNB08004

122.0706

40.2697

渤海

**

60

LNB08005

121.9806

40.1419

渤海

**

61

LNB08006

121.9080

40.4547

渤海

**

62

LNB08007

121.9261

40.1581

渤海

**

63

LNB08008

122.1639

40.4389

渤海

**

64

LNB08009

122.2219

40.5169

渤海

**

65

LNB08010

122.0556

40.4765

渤海

**

66

LNB08011

121.9663

40.3593

渤海

**

67

大辽**-**段

(LNBZ 08014)

122.117

40.600

渤海

**

68

熊岳河湾区

(LNBZ 08013)

122.0620

40.3490

渤海

**

69

LNB12001

121.8167

40.8333

渤海

**

70

LNB12002

121.7742

40.6518

渤海

**

71

LNB12003

121.9968

40.6432

渤海

**

72

LNB12004

121.7331

40.7669

渤海

**

73

LNB12005

121.6280

40.6891

渤海

**

74

LNB12006

121.6995

40.5876

渤海

**

75

LNB12007

121.8498

40.5912

渤海

**

76

LNB12008

121.9360

40.7365

渤海

**

77

LNB07001

121.3100

40.8400

渤海

**

78

LNB07002

121.4560

40.7980

渤海

**

79

LNB07003

121.0490

40.7861

渤海

**

80

LNB07004

121.2560

40.6855

渤海

**

81

LNB07005

121.5169

40.7831

渤海

**

82

LNB07006

121.4331

40.6331

渤海

**

83

LNB07007

121.1795

40.8131

渤海

**

84

LNB07008

121.3790

40.7354

渤海

**

85

辽东湾-****点击查看段(LNBZ 07009)

121.180

40.859

渤海

**

86

LNB16003

121.0534

40.6992

渤海

**

87

LNB16004

120.8511

40.6590

渤海

**

88

LNB16007

120.3214

40.1527

渤海

**

89

LNB16008

119.9824

40.0422

渤海

**

90

LNB16010

121.0911

40.5819

渤海

**

91

LNB16011

119.9289

40.0081

渤海

**

92

LNB16014

120.1069

40.0669

渤海

**

93

LNB16015

120.8689

40.5839

渤海

**

94

LNB16017

121.0169

40.7500

渤海

**

95

LNB16020

120.9661

40.6310

渤海

**

96

LNB16005

120.6906

40.4821

渤海

**

97

LNB16016

120.7005

40.4009

渤海

**

98

LNB16019

120.2454

40.0326

渤海

**

99

止锚湾湾区

(LNBZ16022)

120.2526

40.1195

渤海

**

100

**湾区

(LNBZ16023)

120.633

40.450

渤海

**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2025年8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要求,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通过以下措施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①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②允许联合体参与或大中型企业以合同分包的形式参与,组成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意向企业中均须含有中小企业,且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份额比例为30%以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点击查看委员会****点击查看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资质(如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方式投标,则牵头单位须具有此项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05日 16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9日 13时00分(**时间)
地点:电子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点击查看(**区青年大街51-1号商会总部大厦A座10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点击查看-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青年大街51-1号(1-10-13)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5429
邮箱地址:****点击查看@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市**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账号:0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23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丛珊
电 话:024-****点击查看5429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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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178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5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辽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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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58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58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9 次, 中标金额 1468.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5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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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心紧密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56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56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7 次, 中标金额 2219.84
大连****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7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7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 次, 中标金额 162.06
辽宁****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97 次, 占比 98.99%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188 次, 占比 94.47%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4 次, 中标金额 118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