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点击查看环境局决定对**至**高速公路工程(二标段**县一期)江东隧道喷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6-****点击查看252
邮 箱:****点击查看530043@qq.com
通信地址:西****点击查看生态环境局**分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邮 编:6635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至**高速公路工程(二标段**县一期)江东隧道喷浆站项目 | 文环西环评〔2025〕3号 |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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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