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S208**市长岗至**区平正公路改扩建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S208**市长岗至**区平正公路改扩建工程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长岗镇、**省**市**区平正乡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S208**市长岗至**区平正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遵赤高速平正出口东侧已修建的旅游道路平**处(起点桩号K0+000),线路整体向西北方向布设,在长岗镇下穿蓉遵高速,主要途径李村、长岗镇、南坳田、窖米坑、石水河、新庄村,****点击查看中学北部约300m的回头弯处(顺接原S208,终点桩号K6+776),公路全长6.776km,路基宽15m/20m,双向2车道/4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公路等级:二级公路兼市政道路标准,用地面积:195796m2(约293.70亩)。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省****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客运站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8826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开发区**路7****点击查看广场A栋22楼整层
联系人:贺工
电话:158****点击查看6346
电子信箱:****点击查看@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以下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链接:https://pan.**.com/s/1hcMA8Ew4zxj3__36iMt5pw 提取码:buh4。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相关公众意见表
(1)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2)信函传送。信函接收地址:**省****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客运站,****点击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8826
****点击查看运输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