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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针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2024年11月13日已发出招标公告,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未满三家,特发出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时间及预算:
1、服务内容:
为医院处置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
2、服务时间:1年
3、预算:95000元
付款方式:下一季度根据上一季度实际产生占床天数进行结款。
三、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中需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2、投标人员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方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投标,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8、提供递交投标文件前七日内“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9、服务承诺书,内容包含:车辆情况、服务计划、突发情况处理等内容;
10、投标人服务能力:生产或经营水平、技术力量、员工配备等的简要介绍;
11、投标一览表(基本格式见附表1);
12、参数应答表(见附表2);
13、相关业绩;
(二)投标方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属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录;
2、投标文件用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投标项编号、名称等。
3、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规定时间内未能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5、若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项目、指标,将提前声明;
6、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信息公告,按公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标书将被拒绝;
7、本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经核对若发现供应商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无法完整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8、如投标单位存在违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虚假应标、恶意串标等情形,以及开标结束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情况,该投标单位1年内不得参加****点击查看医院院内招标项目。
9、若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项目、指标,将提前声明;
10、投标文件一式一份,不退还。
1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2、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即:****点击查看。
四、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1日
递交标书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4:00—17:00
递交地点:****点击查看**路15号三楼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电话:022-****点击查看1106
联 系 人:孙瑞仙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9日
附表1、投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附表2:项目要求应答表
项目 | 是否满足 | |
1 |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处置医疗废物; | |
2 | 费用标准:2.5元/床.日(参照“****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委员会文件 ****点击查看环境局”津发改价综【2018】843号); | |
3 | 根据院方需求,增加转运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