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12辆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回收拆解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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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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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2 17:13:38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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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辆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及动力电池

回收拆解项目询比价函

致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动力电池回收企业:

根据****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营运车辆处置计划,需处置废旧营运车12辆(**之信牌YLK6801BEVGI),特向贵单位发函询比价,诚邀贵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及询比价目的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12辆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回收拆解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评审方式:询比价

(四)标包划分: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数量

重量(吨)

备注

标包一

整车

(不含动力电池)

12辆

12辆**之信牌牌整备质量为7.35吨/辆,剔除动力电池重量后的计价重量为6.383吨/辆,总计价重量为76.596吨。

回收价格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整备质量剔除动力电池重量后的计价重量乘以单价计算(重量不除杂)

标包二

动力电池

12车套

遨优磷酸铁锂电池,电量为133.632度/车套,12辆车总电量为1603.584度

回收价格以采购人对动力电池(整车)电量(Kwh)乘以单价计算

报价人可以只参与一个标包的报价(须具备对应标包的回收资质),也可以两个标包都参与报价(须同时具备两个标包的回收资质)、可兼投兼中。本项目通过询比价确定采购人12辆废旧营运车及旧动力电池回收拆解资格商,每个标包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分别确定一家回收拆解资格商。

(五)标包最低限价:

1.标包一:报价人所报单价不得低于2000元/吨、总报价不得低于153192.00元,低于以上单价和总价限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标包二:报价人所报单价不得低于55元/度,总报价不得低于88197.12元,低于以上单价和总价限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人资质及证明文件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和经营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及动力电池回收管理法规等相关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规定。

2.标包一的报价人必须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专业机构,取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具有提供废旧营运车辆回收拆解服务的能力。标包二的报价人必须是从事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或拆解的专业机构,具有提供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或拆解服务的能力,可出具动力电池回收溯源报告。

3.报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报价文件和协议的,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标包一的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标包二的报价人须提供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或拆解的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验证原件。如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人须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主要股东、监事存在重叠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否则将视同围标、全部作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有效期不少于45日(中选报价人的报价有效期延伸至回收协议有效期满之日),报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报价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在报价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的,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报价人所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采购人通过评审选定回收拆解商后,在签署协议之前有权核对其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如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回收拆解中选资格,并按照评审结果在其他报价人当中依次选定资格商或重新询比价。

5.在询比价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项目询比价及评审工作,并书面通知各报价人;采购人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6.报价时,报价人应签署《****点击查看采购工作廉政公约》,并随报价文件一起密封递交。

四、询比价文件领取时间、方式

(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登记时间

从2025年7月23日9:00时至2025年7月27日23:59时(**时间)。

2.获取方式

****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价文件。

3.交纳询比价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4.联系人

在询比价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报****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联系人手机上,自领取询比价文件之日起,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如有变化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以便及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7月31日10时00分(**时间)。

2.递交地址

报价文件(含相关附件)须按报价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之处、由对应的人员签字或盖章及加盖报价人公章,以PDF电子版文档****点击查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3.报价文件的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31日10时00分。地点:****点击查看三楼会议室。

(三)其他

1.登录

本项****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资格商注册、登记获取询比价文件、下载询比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报价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申请、下载文件、上传文件等有关操作。

2.报价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报价人应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报价文件递交页面上传报价文件,报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如电子报价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报价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包报价的报价人必须分别按相应标包进行登记,并对每个标包分别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报价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中选的报价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签订合同前指派专人将与上传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报价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含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交采购人签收。

3.质疑与投诉

资格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居委会广隆码头西南侧****点击查看综合站场

联系人:梅欢华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3486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五、询比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对询比价文件有异议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向所有已领取询比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报价人提出的需澄清的问题时,向所有已领取询比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送对询比价文件的修改文件。

3.询比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是询比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4.为使报价人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询比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并在原截止时间2日前,将推迟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询比价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5.报价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六、评审方式、标准及结果确定与公布

(一)评审方式:本次询比价各标包均按照回收总价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进行评审,所报单价以每吨人民币 元(小写:¥ 元/吨)报价、总报价按照单价乘以总计价重量计算报价,标包一总回收金额以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整备质量剔除动力电池重量后的总计价重量计算报价(重量不除杂),标包二总回收金额按电池总电量计算报价。系统直接按所报总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报价人进行排名,并推荐各标包报价最高(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对应标包的回收拆解候选资格商。

(二)最高报价相同的排名原则:如果出现两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且最高的,以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在前的报价人排名靠前。

(三)评审结果确定与公布:完成线上评审后,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经采购人审批同意,确定本次询比价项目各标包的中选资格商,中选资格商须在中选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回收拆解项目协议》(详见附件1)、《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回收协议》(详见附件2)。如中选资格商存在放弃中选资格、或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等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依据评审结果依次选择后续排名的报价人作为中选资格商或重新组织询比价。

七、服务要求

1.报价人须自行承担从采购人指定地点将待回收拆解车辆拖移到报价人场所或从车上拆卸动力电池及装卸、转运到报价人场所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报价人自行安排人员从车上拆卸动力电池的,须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服从指挥、安全作业;如报价人委托采购人从车上拆卸动力电池的,相应产生的拆卸费用全部由报价人承担,具体价格由中选报价人与采购人另行协商。

2.采购人待回收拆解车辆或动力电池自报价人接运之时起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各标包中选报价人须自签订《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回收拆解项目协议》或《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回收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约定的总回收款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待报废车辆或动力电池的具体交付时间以采购人足额收到回收款后书面通知为准,报价人须自采购人发出《废旧营运车辆回收通知》或《废旧营运车辆动力电池回收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通知约定的待回收拆解车辆或动力电池全部拖移、转运到报价人场所;否则,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遇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5.标包一中选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报价人所在地**交警车管部门监督下拆解车辆,并在接运采购人单位车辆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将报价人出具的《机动车辆回收证明》和报价人所在地**交警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解体证明》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交付采购人单位;如超过30日仍未能交付相关证明,须赔偿采购人的损失(遇不可抗力情形除外、详见协议)。

6.标包一中选报价人接运车辆后,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进行车辆拆解或无法办理相关车辆回收、解体证明的,报价人须免费将相应车辆运回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确保车辆处于中选报价人接运时原貌,采购人收回车辆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报价人退还已收取的回收款,采购人有权依据评审结果另选中选报价人进行回收;如因中选报价人自身原因或责任,导致不能进行车辆拆解或无法办理相关车辆回收、解体证明的,报价人须免费将相应车辆运回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确保车辆处于中选报价人接运时原貌,采购人已收取的回收款不作退还,采购人有权依据评审结果另选中选报价人进行回收。

7.标包二中选报价人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置动力电池、出具动力电池溯源报告向工信部门备案,并在接运采购人废旧营运车辆动力电池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提供溯源报告(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给采购人存档,否则,报价人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详见协议)。

8.标包二中选报价人接运动力电池后,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情形,导致不能进行回收或无法出具溯源报告的,报价人须免费将相应动力电池运回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确保动力电池处于中选报价人接运时原貌,采购人收回动力电池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报价人退还已收取的回收款,采购人有权依据评审结果另选中选报价人进行回收;如因中选报价人自身原因或责任,导致不能进行回收或无法出具溯源报告的,报价人须免费将相应动力电池运回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确保动力电池处于中选报价人接运时原貌,采购人已收取的回收款不作退还,采购人有权依据评审结果另选中选报价人进行回收。

八、其他

1.报价人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存在以虚假资料、信息骗取获得资格行为的,其报价文件无效。

2.本次询比价的评审过程由采购人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并作相关记录。

3.本询比价文件的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附件:1.《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回收拆解项目协议》(标包一);

2.《废旧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回收协议》(标包二);

3.《报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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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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