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高品质饮用水系统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莆田市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高品质饮用水系统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10-17

招标详情

莆田市木兰清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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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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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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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点击查看**公司高品质饮用水系统项目(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高品质饮用水系统项目 (重新招标)

3、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最新一期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不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名优地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点击查看办公室****点击查看政府招标采购中促进本市名优地产品公平公正参与竞争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执行。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2024年 10 月 17日至 2024年 11月 6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投标人直接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1月 7日 9:00 (**时间)。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 年 11 月 7 日 9:00 (**时间),地点:**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9.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0、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0****点击查看368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霞林街道莆**路1314号金威豪园8号楼1梯902室

联系人: 肖女士

联系电话: 138****点击查看0731

邮 箱: ****点击查看@163.com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投标保证金(元)

1

****点击查看**公司高品质饮用水系统项目(重新招标)

1.00

470120.00

4700

附2:****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 ****点击查看分行

银行账号: 14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8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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