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夏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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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9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夏溪乡石笋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点击查看 | 咨询电话: | 187****点击查看3394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353056.61 | 项目发包价(元): | 335403.7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6-10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6-12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6-13 10: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项目所在地: | **县 | ||
选取地点: | 屏****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县夏溪乡石笋村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县夏溪乡石笋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体要求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项目特殊要求: | 合同签订时间:中选通知书推送后7日内签订。 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进场施工。 价格要求:本项目发包价包括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安全责任:工程建设整个活动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保修范围为整个项目的实施内容,保修期1年。 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由中选人自行考虑材料等因素,业主不再进行调价。 付款:项目建设100%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施工方支付进度款为合同款的80%。项目验收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质保金要求:尾款支付前缴纳结算金额的3% 作为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结束后施工方向发包方提交书面退还申请,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质保金。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点击查看3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