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东莞市石马河生态化治理工程勘察】公开选取【工程勘察】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东莞市石马河生态化治理工程勘察】公开选取【工程勘察】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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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石马河生态化治理工程勘察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工程位于**市凤岗镇、塘厦镇、清溪镇、樟木头镇的石马河,对石马河干流局部硬质化较严重的堤段实施生态化治理 ,采用植被恢复措施进行整治,恢复河流自然岸线功能。在现状局部水域空间萎缩的河段,采取措施修复河道地貌形态和自然过流功能。此外,同时提升石马河重要节点岸线的品质,增强堤岸的亲水性、游憩性。要求服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开展勘察工作勘察(包括勘察、测量及物探),最终形成勘察报告及相关物探、测量等成果。
投资额(¥38,350,000元)
资质(资格)要求
中选服务机构自中选通知书签发后10个日历天内与甲方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2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出具勘察成果。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勘察费用初步测算约59万元,最终费用以经发包人批准的勘察方案和现场确认的实际勘察工作量,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的80%计取。若勘察方案未经发包人批准或勘察工作量未经发包人确认的,将不予计量和支付。(其中勘察作业准备费需按实际列出工作量和单价,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支付。)最终结算费用及各调整系数以**市财政部门(或建设单位)审核为准,且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发改批复费用和财审审定概算中对应的费用,超过部分将予以扣除。
2025-06-24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