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30 18:03 |
****点击查看2025年示范区民安街道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包)废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示范区民安街道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废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示范区民安街道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068号
3、项目代码:2504-411451-04-01-869348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点击查看683元;
第二标段:****点击查看030元;
第三标段:****点击查看118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4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5月21日
2、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刘美真,李亚娟,贾慧娜,杜贝贝,王钢营(业主代表)
四、废标原因: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就****点击查看2025年示范区民安街道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 年5月21 日上午9:00整(**时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席位(**市**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组织召开,于2025年5月21日上午11:00整(**时间)****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进行评审。本项目于2025年5月2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点击查看在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核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招标文件第17页附录四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最低要求)项目总工程师数量2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文件中附1人也通过了符合性评审。故****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运输局、****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点击查看委员会于2025年6月10日进行复审,因复审内容改变了评标结果,并于2025年6月25日做出重新招标的处理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运输局、****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经同意后,现发布本项目废标公告,择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五、公示期:2025 年7月 1日至 2025 年 7 月 3日
六、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富商大道南宋城路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9677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5373、0371-****点击查看9888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示范区****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点击查看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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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30日
●[中标结果公告] 废标公告2 (1).pdf |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文件第二标段.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