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本采购项目**华电****点击查看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华电(丹****点击查看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谈判的方式对本项目基础建造施工及风机安装、海缆采购及敷设工程进行择优选定分包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点击查看面海域,DD2场址北部,涉海面积为95km2,离岸平均距离约为50km,水深位于30m~38m之间,规划装机容量100万kW,拟设计安装84台单机容量为12MW的WTG260-12MW型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拟**1座±500kV海上换流站(200万千瓦)和1座海缆转架空直流开关站(200万千瓦),海上换流站通过2根±500kV海缆接入海缆转架空直流开关站后通过1回±500kV直流线路接至电网换流站。建设配套50000吨级码头泊位一个。
2.2 采购范围本标段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单桩基础工程;(2)风电机组安装工程;(3)海缆及附件采购;(4)海缆敷设;(5)海上施工手续办理;(6)附属设施工程;(7)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2.2.1 单桩基础工程本项目84台风电机组单桩基础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钢管桩制作、运输和施工
响应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风电机组单桩基础用的钢材、防腐等材料的采购、钢管桩的加工制作、基础顶法兰的组装焊接、涂装、试验、质量检查、基础装船运输(运输船必须具备四锚定位且与本工程海域海况相匹配)、扫海、现场沉桩与安装施工、现场防腐涂层修复、高应变检测、无损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钢管桩等材料现场临时存放地点和管理维护由响应人负责。同时由采购人采购的单桩基础监测设备与桩身安装连接附属构件的钢结构采购及检验、加工制作、焊接、防腐、质量检查等全部工作由响应人负责完成。
当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响应人需无条件增加作业面,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 附属构件的制作、运输及安装
响应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风电机组基础中的附属构件(靠船防撞构件、爬梯、内平台、外平台、外加电流、施工期保护性牺牲阳极、速差器等)的采购、加工与制作;防腐材料等的采购;防腐涂装与试验;钢结构与防腐涂层质量检查;附属构件运输与安装;验收;现场防腐涂层补涂等全部工作。同时外加电流安装后保护电位检测由响应人负责完成。附属构件等材料现场临时存放地点和管理维护由响应人负责。
2.2.2 风电机组安装工程响应人负责完成本项目84台单机容量为12MW风电机组安装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风机安装方式根据响应人自身的施工能力及风电机组厂家的要求确定。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设备部件验收、交接与保管
响应人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电机组的塔筒、风机设备组件、桨叶、机组配套升压设备及相关附件等所有设备物资的验收、现场卸货(机位点船甲板交货)、场内二次转运、仓储保管等工作。
(2) 设备部件安装、验收
响应人负责完成本项目风电机组的全部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塔筒、轮毂、机舱和桨叶等设备部件的组拼装,运维吊机、应急避险舱的接货、保管、安装,高强螺栓的送检、检测,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配合风电机组厂家对风电机组设备的调试试验等全部工作。
当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需无条件增加风机吊装作业面。
(3) 塔筒内设施安装、验收
塔筒内设施的出厂陆上预安装工作由其他标段负责,响应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塔筒预安装以外的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调试、试验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塔筒内所有高低压电缆及附件的连接、塔筒间所有二次电缆的连接、所有电缆标识的制作与安装、塔筒内所有接地线的敷设与连接、变压器油的取样及送检、机舱至风机塔底电气柜高压电缆头交接试验、风机整体接地导通试验、风机基础接地电阻试验、二次保护装置调试及试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等全部工作,塔筒吊装前后的清洁处理,完成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4) 风机安装完成至启动前维护
在风机完**装、未送电前,响应人应配合风电机组厂家在风机安装完成后到厂家调试之前的除湿、检查工作。风机设备静态调试时,响应人还应配合风电机组厂家进行风机静态调试工作。响应人应投入满足现场需求的消缺专用船组,且每条船组应配备符合消缺要求的电源。
(5) 其它
采购人负责提供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吊具,响应人有保护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的义务,确保施工结束后返还的专用吊装工具、专用工具外观整洁、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每套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进行周转,不得影响后续施工。响应人还应负责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吊具移交时的装卸工作。为本项目其他标段消缺工作提供海上食宿、交通等便利。
以上范围中,由采购人负责采购的监(检)测设备,本工程响应人应按相关要求配合安装并按设计要求预留监测仪器安装接口,并在本工程施工期内对监测设备有保护的义务。
2.2.3 海缆及附件采购±500kV直流海缆、66kV集电海缆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接头密封、供货、安装现场指导、消缺、质保及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1)响应人提供本项目±500kV直流海缆、66kV集电海缆及其附件,终端、附件等品牌须满足采购人及项目业主要求。
(2)响应人负责±500kV直流海缆以及66kV集电海缆的海缆综合监测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海缆监测系统须满足温度及应力、扰动、埋深、冲刷、AIS等监测要求。
(3)响应人提供本标段范围内光缆及其附件(含接续盒)、接地箱及端子。
(4)响应人提供J型管中心夹具、倒刺装置及海缆弯曲限制器、锚固装置等附属设备。
(5)响应人根据使用环境进行供货设备的设计、原材料的购买、制造生产、出厂前试验与包装等工作。
(6)响应人提供安装、检修电缆所需的其他必要附件、耗材和专用工具(含牵引网套,海缆铅封等)。响应人提供本工程海缆敷设后、风电场寿命周期内剩余缆的存放场地,并负责相关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提供余缆存储点的码头停靠设施。
(7)响应人负责进行海缆终端的现场制作安装,****点击查看工厂监造配合。
(8)响应人负责供货范围内所有元件的选择、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包装、交货、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9)响应人提供所供货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和详细安装方案,负责培训和在质保期内的维修。
2.2.4 海缆敷设±500kV直流海缆以及66kV集电海缆及附件的码头接货、运输与敷埋施工,交接试验,无金属光缆敷设、光纤熔接,J管中心夹具及海缆弯曲限制器的施工等附属设备等的施工,海底电缆上下平台和登陆段的施工与试验测试、各类试验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海缆接地施工,调试、配合海陆联调、消缺、质保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接收海底电缆、附属设备以及提供敷设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在海底电缆生产码头进行海底电缆等设备物资的交货验收,并负责电缆设备和材料接货后的清点交接、损伤签证、存放管理、开箱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
(2)负责海底电缆设备的敷设施工,电缆终端连接制作安装及试验(含避雷器安装)、孔洞封堵、海缆交接试验、光纤熔接(含接续盒安装)及试验等工作,海缆线路(陆上站至海上换流站)参数测试等各类试验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在施工安装及移交验收前和缺陷责任期内的运转维护、保养和缺陷修复工作。
(3)负责提供安装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检测器具,以及为安装使用的辅助设备和辅助设施等。
(4)负责锚固装置、固定装置、J型管、中心夹具、倒刺装置、弯曲限制器等物资设施的施工;接地箱、接地电缆的施工;防火封堵等附属设备的施工。
(5)负责海缆在海上换流站平**装的相关附件(固定型钢、电缆托架、桥架、支架等)的采购、制作、安装。
(6)负责海缆登陆段敷设、固定、保护施工,包含登陆海缆潮间带段的保护措施。负责相关材料的采购、制造和安装。
(7)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各类试验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含特殊试验及海缆电气参数测量)。海缆施工完成后,****点击查看中心夹具、倒刺装置和弯曲限制器在移交验收前完成水下探摸及报告。移交所有相关的完工资料,参加完工验收。
(8)负责余缆的保管、装盘和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存放码头。
(9)负责塔筒里的清扫工作,****点击查看设备厂家安装后的垃圾。
(10)海缆敷设前后的扫测、海底清障,其中后扫测应满足本项目**图的相关规定。
(11)响应人选择的施工船机及工作面数量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响应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采购人要求配置海缆敷设船机工作面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其中±500kV直流海缆敷设船舶应采用搭载DP2动态定位系统与抗浪补偿装置。如因施工问题导致的实际海缆路由偏差,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本工程采用单极直流海缆不分段供货敷设方案,海缆敷设船应具备本项目单根约59km的±500kV直流海缆整根运输及敷设的能力。
2.2.5 海上施工手续办理(1)响应人负责办理海上打吊施工、海缆敷设等本标段工作范围内所需要的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及评审、水上水下施工许可等施工手续。负责施工期间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应措施的落实。完成通航安全评估,施工过程中服从海事监管等。响应人负责施工期应急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救援直升机、应急救援拖轮,以上保障措施应满足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
(2)施工期临时航标及永久航标的采购及布设由采购人负责,响应人应予以配合并在施工期间协助采购人照看、保护航标。
(3)响应人应负责施工期红线外临时用海的补偿协调工作。
2.2.6 附属设施工程(1)响应人负责施工期内的码头租赁,满足船机码头停靠需求。
(2)响应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施工前的扫海和施工后扫海复测工作、清障,以确保风机基础、风机安装、海缆敷设等所有海上施工顺利进行,并保证施工后现场无遗留障碍物。海缆后扫测应满足本项目**图的相关规定。
(3)响应人负责完成工程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建设及为工程建设采取临时措施,例如桩基施工中可能会用到的施工辅助平台、导管架、定位架、运输工装等。
(4)响应人应负责搭建施工期海上通信设施,确保岸基与海上的通信畅通。
(5)响应人负责搭建海上天眼系统并满足采购人及项目业主相关规范要求。
2.2.7其他相关工作(1)响应人提供施工期内满足项目业主、监理、采购人等相关方通行需求的交通船及食宿便利(响应人负责船舶租赁、运行等全部费用)。
(2)负责工作范围内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
(3)负责保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船机保险、施工设备保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运输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保险,不含建筑安装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购买。
(4)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及证照手续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5)负责临建工程设计、施工、运行及拆除。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临时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离及回收等。
(6)施工期各类阻工的协调,以及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7)承担采购人安排的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相关工作,承担采购人安排的科研相关工作。
(8)配合采购人建设及使用****点击查看风电场管控平台(包括智慧风场、数智化安全管控等)。
(9)技术服务、缺陷处理、质保服务等。
(10)竣工移交前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归档。
(11)其他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请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作界面2.3.1 与风电机组设备标的分标界面风电机组设备部件运输由风电机组厂家负责,风电机组设备为机位点船甲板交货,卸货工作由响应人负责,响应人应负责与风电机组厂家做好交接、清点、检查,并有权拒收存在故障的设备或部件。机舱轮毂发电机出厂前将完成预组装,组合体发运。响应人选用的施工船舶若无法满足组合体施工能力,需机舱轮毂发电机分体发运时,响应人应自行承担分体运输工装及分体吊装吊具。风机维护保养责任主体由风电机组厂家负责,响应人配合。若机组不能及时送电,风电机组厂家负责每15天对机组进行通电除湿一次,所使用的交通船、柴油发电机及所使用的燃油由风电机组厂家负责,响应人配合。为满足风电机组安装与调试需要的其他工器具及易耗品材料由响应人负责采购。基础顶法兰由风电机组厂家负责提供至响应人单桩制造现场,响应人负责接货及安装。
响应人提供±500kV直流海缆、66kV集电海缆及其它附件,包括海缆终端插头、锚固装置、塔筒外封堵材料等采购、制作及安装。塔筒内海缆非磁固定装置均由风电机组厂家提供,响应人负责安装。响应人负责提供风机环网柜电缆终端插头,风机厂家预先安装完成插座。响应人提供的海缆终端插头需与72.5kV充气柜内的电缆终端插座匹配。响应人所选择的电缆终端插头品牌及材质应报采购人认可后进行确定。响应人负责将光缆熔接至风机及海上换流站指定位置。
2.3.2 与海上换流站的分标界面响应人负责提供固定在J型管等设施上的锚固装置、固定装置、中心夹具、弯曲限制器等附件的采购及安装,负责登海上换流站及站内海缆、光缆的敷设,负责封堵、成品保护、二次修复、油漆修补、卫生清理等工作。
2.3.3 与风机调试、试运行的分标界面风机的调试和试运行由风电机组厂家负责,但响应人应配合风电机组厂家的工作,包括提供必要的机械设备、海上交通便利等,配合风电机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工作。
2.3.4 与安全监测标的工作界面安全监测标负责安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响应人按相关要求预留监测设备的安装接口、配合安装调试,并负责提供船机设备及海上食宿便利,且对监测设备在施工期内有保护的义务。
安全监测设备与桩身连接的附属构件钢结构的采购及检验、加工制作、焊接、防腐、质量检查等全部工作由响应人负责完成。
2.3.5 与登陆段土建标的工作界面采购人负责海缆登陆段电缆沟土建及电缆支架安装施工,响应人负责将海缆敷设至海缆转架空直流开关站设备侧。海缆保护登陆施工及保护措施(含手续办理、专项论证、定向钻或破堤方式土建施工、协调等)均由响应人负责。
2.3.6 与海陆通信标的工作界面采购人负责海陆通信陆上部分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工作。****点击查看分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均由响应人负责。
3 计划工期3.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2027年10月1日。
3.2主要工期里程碑计划节点如下:
(1)基础建造供货工期:
① 首批4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
② 第二批11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③ 第三批11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④ 第四批10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
⑤ 第五批12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
⑥ 第六批12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6年3月7日;
⑦ 第七批12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⑧ 第八批12套单桩交货完成时间为2026年6月1日。
如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有调整,则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基础施工工期:
① 开工手续办理完成:2025年8月20日;
② 首批4根单桩沉桩完成2025年9月15日;
③ 第二批11台单桩沉桩完成2025年11月15日;
④ 第三批11台单桩沉桩完成2025年11月20日;
⑤ 第四批8台单桩沉桩完成2025年12月30日;
⑥ 第五批2台单桩沉桩完成2026年2月10日;
⑦ 第六批12台单桩沉桩完成2026年4月30日;
⑧ 第七批12台单桩沉桩完成2026年6月5日;
⑨ 第八批24台单桩沉桩完成2026年8月30日。
上述工期节点如有调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基础施工及风电机组安装工期:
① 首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6年6月10日;
② 第二批14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6年8月10日;
③ 第三批11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6年9月10日;
④ 第四批11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6年10月10日;
⑤ 第五批11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6年11月30日;
⑥ 第六批2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6年12月30日;
⑦ 第七批12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7年5月15日;
⑧ 第八批12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7年6月15日;
⑨ 第九批10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完成:2027年7月15日。
上述工期节点如有调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4)海缆供货工期:
① ±500kV直流海缆:首根±500kV海缆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第二根±500kV海缆交货时间为2027年3月20日。
② 66kV交流海缆:首批66kV海缆交货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第二批66kV海缆交货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第三批66kV海缆交货时间为2027年1月26日;第四批66kV海缆交货时间为2027年4月30日。
如交货日期、批次、数量、地点有调整,则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海缆敷设工期:
① 海缆敷设许可办理完成:2026年6月30日。
② ±500kV直流海缆敷设:首根±500kV海缆敷设:2026年7月5日开始,2026年9月5日前完成;第二根±500kV海缆敷设:2027年5月1日开始,2027年7月30日完成。
③ 66kV交流海缆敷设:首批66kV海缆敷设:2026年9月15日开始,2026年11月13日完成;第二批66kV海缆敷设:2026年12月27日开始,2027年2月24日完成;第三批66kV海缆敷设:2027年2月26日开始,2027年4月26日完成;第四批66kV海缆敷设:2027年7月18日开始,2027年8月15日完成。
上述工期节点如有调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3若响应人实施进度无法满足项目整体进度要求,采购人有权将本标段工作内容直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相应费用直接从合同价格中扣减。
4 响应人资格要求4.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
(3) 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合同业绩;②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500kV及以**缆供货合同业绩;③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220kV及以**缆敷设施工合同业绩。
(4) 响应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安全B证,担任过至少1个海上风电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或副经理业绩。
(5)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认证证书。
(7) ****点击查看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 其他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500kV及以上柔性直流海底光电复合电缆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海缆制造供货商提供)。
4.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牵头方须为风机基础施工和风电机组安装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由同一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按联合体分工中承担该专业内容的单位资质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3 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4.4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5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6 响应人近****点击查看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5 公开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每日9:00至17:00(**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点击查看.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公开谈判文件,公开谈判文件免费提供。
6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响应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的事件及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人现场查勘前须与采购人联系。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采购人在公开谈判文件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7.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上午9:00(**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响应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平台”将拒绝接收。当出现网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情况时,属于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视为响应人撤销其响应文件,一切责任由响应人承担。
7.2 本次采购将通过采购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详见采购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7.3 “采购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响应人应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7.4 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一正一副)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U盘)一起密封后,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快递的形式寄出(统一发顺丰快递)。响应人必须在快递外包装上以明显方式,标识出响应人名称和参加的采购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谈判响应文件。
收件地址及信息如下:
收件人:马舒婷,电话:156****点击查看0419
收件地址:**省**市**区香樟东路16号****点击查看**五号楼103室(中南院招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谈判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bid.****点击查看.cn)、中南院采购招标信息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n/gys/)发布。
9 联系方式采 购 人:苏杨舜
联系电话:176****点击查看7280
招标代理:马舒婷
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0419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msdi.cn
1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孔经理
电话:0731-****点击查看3853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msdi.cn
11 监督机构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纪委办公室(0731-****点击查看5487)提出投诉。
2025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