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云南 - 玉溪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发布于 2024-03-11
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09:13

项目概况

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抚仙路49号楼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新平县者竜乡春元村壮大村集体经济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1.5采购需求:

工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 量

计量单位

进口设备

破碎

1

削片机

1

粉碎

2

粉碎机

1

3

出料绞龙

1

4

智能控制柜

1

5

上料辅助地皮带

1

6

旋风除尘系统

1

7

强磁除铁器

3

8

进料输送机

1

9

推力绞龙

1

烘干

10

烘干机

1

11

旋风分离器

1

12

烘干机风机

1

13

智能控制柜

1

14

上料辅助地绞龙

1

15

上料输送机

1

16

推力绞龙

1

17

喷淋塔

1

制粒

18

制粒机

1

19

自动油站

1

20

智能控制柜

1

21

大倾角输送机

1

22

上料螺旋输送机

1

除尘

23

布袋除尘器

1

24

旋风除尘

1

25

喷淋除尘塔

1

26

脉冲除尘器

1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6交货(安装、调试)时间:自接到采购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1.7质保期:1年。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9验收要求:安装调试结束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设备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进行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书面声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3.1时间: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5日17:30时,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时间)。

3.2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抚仙路49号608室);

3.3方式:现场获取。

3.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1日15时00分(**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瑞酒店二楼会议室(新平县河滨路55号);

4.3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http://www.****点击查看.cn/yxs/ztb/)上发布。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委员会

地址:**县弥河线与104乡道交叉口东南440米

联系人:郭师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5806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联系人:赵师 联系电话:0877-****点击查看200、173****点击查看1161


日期: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