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蕉城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2026年蕉城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发布于 2026-10-15

招标详情

宁德市蕉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人9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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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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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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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招标9次,合作供应商3个,潜在供应商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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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点击查看 委托,对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项目的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编号:****点击查看;

2、磋商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预算:详见附后《磋商项目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

参加本项目各合同包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点击查看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点击查看公司或原****点击查看公司邮箱(****点击查看@qq.com)。且****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磋商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5、磋商文件领取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点击查看公司)。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10月27日] [上午09:30](**时间)之前提交到[****点击查看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点击查看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2026年10月27日] [上午09:30](**时间);磋商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点击查看公司)。

8、询问规定: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9、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0、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泰宇建筑****点击查看公司将通过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名称

泰宇建筑****点击查看公司

公司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

邮编

3521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名:****点击查看

开 户 行:****点击查看分行

账 号:137****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36893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 户 名:****点击查看

开 户 行:建设银行**东侨支行

账 号:3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00001051

项目负责人

信息

姓 名

应女士

电 话

183****点击查看1851

电子信箱

****点击查看@qq.com

12、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蕉****点击查看南路113号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方式

0593-****点击查看228

13、附:《磋商项目一览表》

磋商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主要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2026年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

326880

3268

14、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5.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资格承诺函

根据《****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可不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若不按附件内容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1)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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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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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环保类项目共招标过 9 次; 共合作环保供应商 3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福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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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1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1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2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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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58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58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宁德****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环境治理服务,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5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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