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餐饮油烟治理(小区更宜居)项目采购公告

【沛】餐饮油烟治理(小区更宜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4-11-25

招标详情

沛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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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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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9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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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餐饮油烟治理(小区更宜居)项目
品目

环保监测设备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4: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 ¥1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178****点击查看0589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新**汉邦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点击查看1155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点击查看开发区**东路3号1、2、3幢2幢2-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项目概况

餐饮油烟治理(小区更宜居)项目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20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餐饮油烟治理(小区更宜居)项目

预算金额:1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4.936万元

采购需求:

餐饮油烟治理(小区更宜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安装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7.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0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时间09时30分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 articleid=ec009520-871a-4cc9-a5e2-7d46f****点击查看14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新**汉邦路8号

联系人:周泳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东路3号1、2、3幢2幢2-408室

联系人:马红月

联系电话:178****点击查看0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红月

电话:178****点击查看0589




附件:****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0322-WFZX-G2024-002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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