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升级 | "型号":"CEMS-8000VOCs型","规格":"CEMS-8000VOCs型 | 3.00 | 套 | {"型号":"CEMS-8000VOCs型","规格":"CEMS-8000VOCs型","货号":"无","国内/国外":"国内","生产厂家":"国内","参照标准":"HJ 212-2025","备注":"1.技术要求:废气排放口安装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用于检测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现在在用CEMS-8000VOCs型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不符合HJ 212-2025最新标准,需要对现有系统包含硬件、软件进行升级,升级后确保符合HJ212-2025执行标准,升级调试完成后由厂家出具验收比对监测报告、调试监测报告、试运行报告,相关数据经数采仪连续上传至环保监控平台,含数采仪软件升级。2.验收标准:原已联网,升级后相关数据传输不得中断,数据完整、有效、可追溯。该设备升级必须满足HJ 212—2025新标准的要求,如升级后不达标由厂家重新修复升级,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供货厂家承担。3.质保: 升级完成后提供 2 年的质量保证。4.责任界定: 厂家升级调试完成后,向我司移交备案所需全套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升级日志、设备标识码、HJ 212-2025 协议符合性声明、比对原始记录及报告等与备案有关资料)。因升级质量、比对数据真实性、技术文件错误产生的责任由厂家承担。5.配合备案:属地环保部门对HJ 212-2025 变更备案另有格式或系统填报要求的,厂家免费配合我司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