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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棚户区、叶山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用房装修等3个项目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单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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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2,200,000元) |
工程造价咨询 |
接发包人通知后一周内完成预算编制,2天内拟定招标文件,无故拖延未按时完成招标文件编制任务的,我司有权降低代理费支付比例。延误超过2天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以上3个项目若需要公招,招标代理费计费标准:1、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赣市财基字[2013]7号文计取后再下浮30%,计算后超过5万,则按5万元包干,不超过5万元则文件据实计取。2、服务类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赣市财基字[2013]7号文计取后再下浮30%,计算后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包干,超过3万,则按3万元包干,1-3万元则按文件据实计取。3、货物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赣市财基字[2013]7号计取后再下浮30%,计算后超过5万,则按5万元包干,不超过5万元则按文件据实计取。已抽取专家评标的甲供材流标项目,招标代理费增加1500元/次的专家评审费。 预算编制费计费标准:按**省计委《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项目与标准的函》(赣计收费字[2003]117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务和施工项目直接委托的定价规定(试行)》(城指办字[2012]30号)的文件,以财审批复价(含甲供材)按相关规定下浮后并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为计算基数,按照分段比例表累计计取后再下浮30%作为造价咨询费用;按上述规定计算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包干计取。****点击查看财政局审核,误差超过10%的,该项目不收取预算编制费;误差超过8%-10%,按该项目预算编制费的60%收取;误差超过5%-8%,按该项目预算编制费的80%收取;若预算编制误差未超过5%,据实结算。 所有费用支付均需乙方提供完整费用申报资****点击查看财政局审批通过后支付。 九、费用支付 招标代理完成招投标备案后支付,预算编制费完成预算审核及清标工作后支付,可按单个项目结算。 |
委托范围:香江棚户区、叶山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用房装修项目、华裕路与富强路平****点击查看公司北侧市政道路污水管道堵塞工程、****点击查看学院南门增加电子警察设备及湖边大道(横西段-华裕路)增加标志标线工程等3个项目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预算、拟招标告知、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答疑、组织开标、协助评标、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完成招投标资料备案归档等招标全过程工作。 其中:香江棚户区、叶山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用房装修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98.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00万元;华裕路与富强路平****点击查看公司北侧市政道路污水管道堵塞工程,总投资约 25 万元;****点击查看学院南门增加电子警察设备及湖边大道(横西段-华裕路)增加标志标线工程,总投资约10万元。 |
3(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邀请直选+随机 |
2025-07-22 12:00:00 |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工作站 |
2025-07-22 1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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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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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棚户区、叶山棚户区改造**小区配套用房装修等3个项目招标代理(含预算编制)单位 |
邀请直选+随机 |
中标单位来函放弃 |
2025-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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