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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庄镇**村菊花烘干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云****点击查看广场SOHO2号楼1-1806
中标(成交)金额:982180.00元
评审得分:86.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点击查看大庄镇**村菊花烘干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正旭、国标等。 规格型号:热泵智能烘干机组ZX-DKFXRF-60II(FHG)、烘房:75mm聚氨酯B1级防炎等级保温板(容重40)、双开门、维修门、循环风机、挡风板、排湿风机、新风系统、温湿度控制器,烘干房外置,触摸屏面板,主机电源连接线、耐高温风机线等。 数量:10套 单价:98218.00元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收费金额:172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地址:**省**市**泗城镇朱桥农资市场 103 室,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580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院内
联系方式:姚镇长 153****点击查看0696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泗城镇朱桥农资市场 103 室
联系方式:赵工 182****点击查看5809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182****点击查看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