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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点击查看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雷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1001
邮编:073000
地址:**省**市西**西关东街明月南9号1A栋803室
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点击查看厨房设备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质疑函,我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收悉,****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现就本项目质疑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B包制造商无刀具消毒柜/双门消毒柜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质疑事项 2: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
二、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实,情况属实,该项质疑成立。
质疑事项2答复:贵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中标单位在本次进行的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承诺。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情况
(一)质疑人的质疑事项1成立,质疑事项2不成立,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规定处理。中标结果无效,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点击查看财政局投诉。
**建标建设****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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