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施工 | ||
**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施工 | ||
**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5-07-04 09:30:00 | ||
2025-07-07 17:30:00 | ||
2025-07-04 10:37:14 |
投资项目代码 | ****点击查看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2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7月2日。 (二)评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10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为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土木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18家,名单如下:1.****点击查看**公司;2.****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3.**大亚湾****点击查看公司;4.惠****点击查看公司;5.****点击查看;6.****点击查看公司;7.****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8.****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9.**市****点击查看公司;10.****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11.****点击查看公司;12.****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13.****点击查看公司;14.中化学****点击查看公司;15.****点击查看公司;16.****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17.****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18.****点击查看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经评审2家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余16家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1)****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12)款规定的情形(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指定评标材料单价超出控制价±15%),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电子清标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1条形式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2****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投标函附录填报为“张军峰”,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为“张军锋”),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1项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资格评审标准"管理班子人员 "及第3.1.1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八)经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五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随机排序)如下: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7月2日。 (二)定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10号评标室。 ****点击查看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规定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点击查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点击查看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点击查看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投标报价 | ****点击查看07686.93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志辉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14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1787 | ||||||||||||||||||
业绩 | 1、****点击查看明德路、体育南路等5条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宏达路****点击查看公路段)工程(一期);2、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3、**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地块土石方场平工程(四区)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 | ****点击查看39572.93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潘吉建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鄂1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3324 | ||||||||||||||||||
业绩 | 1、智远大道(**路至武兴路段)项目。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轨道交通10号线沿线五和大道等道路品质提升工程;2、**熊猫国际旅游度假区城市空间品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3、****点击查看基地一期配套道路工程;4、**市**大道(菊花石路-李畋路)改扩建工程;5、**市高铁新区**大道南北延伸工程;6、智远大道(**路至武兴路段)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投标报价 | ****点击查看57789.82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霍广剑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豫14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1929 | ||||||||||||||||||
业绩 | 1、**县滨河大道(凤蒙路-**路)道路工程及滨河大道南侧绿化景观带项目;2、****点击查看开发区基础设施路网建设(EPC 模式)项目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情况 | 1、**县滨河大道(凤蒙路-**路)道路工程及滨河大道南侧绿化景观带项目;2、**彩虹桥及接线拆解与**工程施工(第一标段);3、**县新蓼大道北段等八条市政道路工程;4、****点击查看开发区基础设施路网建设(EPC 模式)项目;5、****点击查看开发区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工程总承包(EPC);6、****点击查看**园区启动区一期项目-前线路(鸿翔南路-浯江道)工程、****点击查看**园区启动区一期项目-**路(前线路- 浦滨路)工程、****点击查看**园区启动区一期项目-欧厝路(洪钟大道-九万堂路)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县白花镇长塘村新平大道3689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00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点击查看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点击查看168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校园东路34号小区房产交易大厦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7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点击查看018)。 |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7月4日